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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到安置房和村里户口一样吗

乐乐1年前 (2023-12-03)阅读数 19#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户口农村

看地方了,有些地方户口迁到安置房会让转为城市户口,那样就和村里户口不一样了,村里户口是农村户口。有一些地方的户口迁到安置房也不会变,所以具体得看地方,如果改变了就是不一样,不改变就是一样的。

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把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是好还是不好

农村户口从一个地区迁往另一个地区,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迁户口申请步骤:

户口迁到安置房和村里户口一样吗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义务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停止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指导签署意见,报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的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关注销户口;

6、迁入地公安派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在不改变户口性质的前提下可以迁移到别的农村,但必须对方同意。办理迁移户口手续如下:

1.迁移户口时,当事人需提出申请。

2.当事人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

3.需经过户口本所在地村或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受地的村或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受的意见。

5.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所需的资料到户口迁移地的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主观:

通常意义上来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 农村宅基地 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这个定义关系是要根据户口的迁移关系和时间来决定,所以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只能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农村家庭户口中并没有全部迁入城市,还是留有一人或者以上户口存在的,是不会影响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和承包期内的耕地使用权的。 一般来说,农村的 宅基地 是一户为单位的,原则上就是一户一宅,如果个人把户口迁出,但是妻子或者父母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农村宅基地他们当然可以继续使用。农村承包地也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还在承包期内将户口迁出去,承包期内是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的原则,所以说即使迁出了,家人仍然可以耕种使用。 第二种情况:就是全家迁入小城镇,而不是大城市。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相关规定可知,这种情况,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应该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 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家现在非常鼓励城镇化,也就是说如果全家户口迁入的地方是县级以下的城镇,在本承包期内,是允许 继承 保留 土地承包 权,而宅基地,属于私有财产,当然可以继续使用。 第三种情况:全家都将户口迁入了城市,成为了非农业户口,根据 土地承包法 规定,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当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而农村的宅基地暂时不会被收回,一直到房屋自然倒塌,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房屋在这期间不能翻新、重建、修缮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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