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区别是什么?
工程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工程转包和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分包和转包的区别如下:
1、分包:指总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的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工艺设备安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部分的工程,分包给施工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
另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转包: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3、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
发包是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单位通过一种方式将工程承包给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设计、或建立单位建立、或材料供应商等等。 分包是施工单位(主要但不仅限于)将工程按照工程性质、部位分解成几个单项工程,再二次发包给另外的施工单位。 注意的是: 1、分包是需要有分包资质的单位才可以分包,同时工程也必须具备可以分包的性质,还必须经由建设单位的许可,才可以分包。 2、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虽然建设工程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发包给超越资质等级的承包人,属于违法分包导致建设 施工合同 无效的情形,但只要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 无效合同 处理的,不予支持。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