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保的药品名录中的甲类,乙类是什么意思?除了报销多少的差别还有什么区别?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生产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店》(现行版)收载的药品。2、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甲类目录药品和乙类目录药品。在报销时乙类目录药品个人要先支付10%以后,再同甲类目录药品报销。
甲类目录药品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
乙类目录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比甲类目录中的同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医保目录甲乙丙类有什么区别
甲类、乙类医保药都是属于医保报销内的药品,但是在价格等方面是有区别的,它们的区别为:
1、药物基本型方面。甲类药品是全国基本统一、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较好的药物。
2、报销比例方面。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为100%报销,乙类药品的报销比例在80%。
3、药品价格药效方面。同样药品甲类药品的价格要低于乙类药品,但是甲类药品的药效通常比同等的乙类药品的药效要差。
4、药品标识方面。甲类的otc标识为红色标记。乙类的otc标识为绿色标识。
百度百科——甲类药品
百度百科——乙类药品
法律分析:《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
1、“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在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
2、“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甲类目录”药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药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这些费用只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的范围,符合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才能由统筹基金予以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其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