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一样吗
法律主观: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如果公司章程的约定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以公司法为准;如果公司章程仅是改变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的,一般以公司章程中的约定为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和制度是一样的吗
基本管理制度是是没有法律上的效力的。而具体的公司规章有效力。
基本管理制度是由公司的管理者制定的,股东可以不参与,但是公司章程则是由股东或者发起人制定的。
变更基本管理制度可以由高级的管理者决定,但是公司章程则必须要由3/2以上的股东通过才有效的,而且还必须去有关部门进行登记。
法律主观:
公司章程不是合同。合同是平等双方签订的协议,包括的内容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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