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房屋的空间属性和权属属性,并建立健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
基本农田 prime cropland: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并非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老百姓称基本农田为“吃饭田”、“保命田”。
划定基本原则:基本农田划定应遵循“依法依规、规范划定;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基本原则,具体要求为:?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为基础,综合运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与农用地分等成果,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确保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3、优先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
4、新划定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应当是耕地。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哪些区别
我们知道,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而集体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在城市的土地以及城郊的土地一般属于国有土地。那么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什么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什么区别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2、用途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区别是什么(一)所有者不同:集体所有、国家所有 (二)使用者不同: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三)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 (四)使用权类型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市、县土地管理、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办法规定分别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五)使用年限不同: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 三、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以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城市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城市的土地使用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的,但是国有土地的使用全是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的,这是一个很大不同。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什么区别的相关知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着很大的区别,主要是所有权人不同、用途不同、收益渠道不同等等。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拥有的土地,通常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都是属于集体土地。而国有土地是属于国家的,那么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哪些区别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哪些区别
1、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斗志土地使用权属的证明,但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具有年限,房屋还可以办理过户。而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使用的期限,但是不能办理过户。
2、国有土地办证的费用比集体土地办证的费用要高,因为需要缴纳较多的税费。
3、国有土地的房屋可以正常办理产权证明,而集体土地是没办法分割的,因此没有个人房产的土地证明,也不可以过户交易。
4、如果拆迁的话,国有土地的房屋跟集体土地的房屋补偿方面也有些不一样。
集体土地的房屋有什么注意事项
1、 根据相关规定,农民的房屋是不能出售给城市居民的,城市居民不能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的房屋,相关部门也不能向违法建造以及购买的住宅用户发放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的房屋没办法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没有使用期限,这对于村民而言是一种福利,不过在使用方面有一些限制。
2、 农民为了建造住宅而依法获得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称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进行内部流转,其对象只能是本集体的人员,不能转给其他集体的成员使用。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哪些区别以及集体土地的房屋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有需要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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