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不起诉是不是就没有罚款
一、醉驾不起诉是不是就没有罚款
1、醉驾不起诉不等于就没有罚款。醉驾不起诉后也是要交罚款的,因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与酒驾区别有哪些
1、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两者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于等于20mg,小于80mg属于酒驾。而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于或者等于80mg就判定为醉驾了。
2、酒驾属于违法行为,而醉驾是犯罪行为。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罚款,记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五千元罚款,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罚金和罚款的区别
法律分析:罚金应当按照法院规定的方法缴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着区别之所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 民法 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罚金和罚款的区别
1、罚金和罚款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罚金是一种刑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
(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扣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如何缴纳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华律小编认为,犯罪分子的亲属自愿代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许,同样视为具有悔罪表现。如果被判主刑,这种悔罪表现可作为减刑的条件;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3、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追缴罚金,可以不受行刑时效的限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被判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刑,避免了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追缴罚金的侥幸心理,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罚金的执行;
4、减免缴纳。发生了不可抗拒的灾祸是减免罚金的前提条件,缴纳原判决罚金确实有困难。须经犯罪分子申请。最后,人民法院要查证属实。只有同时具备这几个条件才能考虑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减少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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