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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只要经过要约和承诺就生效吗

一语惊醒梦中人1年前 (2023-12-03)阅读数 10#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合同当事人

法律主观:

一、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效力分别是什么

(一)要约的效力。

《民法典》第482条规定:“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 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二)承诺的效力。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将近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  承诺生效时间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三)要约邀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采取将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方式,把要约邀请转化为要约后赋予其法律效力。

合同的邀约效力又称要约的约束力,是指要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对要约人的效力和对相对人的效力两方面。

二、民法典中合同和承诺书相矛盾有效吗

合同和承诺书相矛盾时是无效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规定了采用要约和承诺这种方式进行订立合同的,要求承诺生效时合同才会成立,当承诺和合同矛盾时说明合同无效未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订立分为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二)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

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

如果要约的接受方不完全同意要约而改变了其中的主要条款,就意味着对原来订约条件的拒绝,而是接受方提出了新的订约提议。订立合同的过程,往往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又再提出新的要约,反复多次,如最后合同关系能成立,总是有一方完全接受了对方的要约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只要经过要约和承诺就生效吗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成立的要件为双方达成合意,实践合同成立的要件为达成合意并交付标的物;

2、成立时间不同。诺成合同成立时间为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而实践合同成立时间为当事人达成合意并交付标的物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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