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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区别

桃子1年前 (2023-12-03)阅读数 13#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不同程序

法律主观:

一审 与 二审 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 管辖权 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 证据 材料的审查,而 二审程序 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 诉讼时效 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 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 诉讼 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4、判决效力的不同。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5、使用的程序不同。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收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后不可以上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4、引起审理程序发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5、审理方式不同;6、裁判方式不同;7、审理期限不同。

一、一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

1、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

(4)引起审理程序发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5)审理方式不同;

(6)裁判方式不同;

(7)审理期限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区别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再审抗诉与二审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再审抗诉与二审抗诉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二审的抗诉对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再审抗诉对象则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其中有的是一审生效的裁判,也有两审终审的裁判;

2、抗诉机关不同,二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再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

3、接受抗诉机关不同,接受二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检察院的上一级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的检察院的同级法院;

4、提起期限不同,二审抗诉有法定的期限而法律没有对再审抗诉的期限作规定,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不论是在判决、裁定的执行中。还是在执行完毕以后,均可提出抗诉;

5、效力不同,二审抗诉必然导致第一审裁判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再审抗诉不会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6、抗诉的作用和后果不同,二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阻止第一审法院的判决生效,避免将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判决交付执行=审判结果可能改判或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能维持原判。而再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将已经交付执行的错误裁判纠正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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