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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移和转让是一回事吗

是丫丫呀1年前 (2023-12-03)阅读数 8#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机动车车辆

机动车转移和转让不是一回事。

机动车转移和转让的区别如下:

1、机动车转移登记,是将车辆从一个城市的车管所,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比如将辽宁的车辆迁往吉林。而机动车转让登记,是将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比如出售二手车时,就需要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

2、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只需要车主本人到现场办理,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需要车主和购买车辆的人,一起到车管所的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3、车辆转移登记没有涉及到买卖,一般没有其他的费用,而车辆转让登记需要缴纳费用,比如车辆的过户费用等。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综合上述,车辆转移是从一个城市的车管所转出到另一个城市的车管所入户,转移包括转出、转入两个步骤。车辆转让是把车辆的所有权从一个人的名字转到另一个人的名字。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转让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和变更事项,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转移和转让是一回事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转让和出售都是对某种权利的所有权易主,但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而出售则纯是一种金钱交易,与出卖是同意。出售:是为了取得现金为目的的。转让:不一定是取得现金,投资、捐赠等等。当然也包括取得现金。出售必须有单独的所有权,转让概念大于出售。

法律分析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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