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公积金的相关问题
分类: 生活 >> 购房置业
问题描述:
1.我男朋友买的房子,等我们登记结婚后可以拿我的公积金共同按揭吗?同时房产证上可以添上我的名字吗?
2.假如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等结婚后是不是还是共有财产?
解析:
1、结婚后,你可以支取你的住房公积金,当然,你也可以偿还按揭。但不能重新申请按揭,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除非你们到房交所办理过户手续。
2、《婚姻法》规定,在婚姻持续期间的合法收入才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是结婚前买的房,就不是共有财产。
3、如果你们共同偿还了按揭,建议保存好相关单据,如银行现金存款的回单,或是从你的帐户转帐进去,反正要留下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证上的户主可以不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者,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者必须是该房产的共有人,否则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下面摘录《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中的关于贷款对象以及贷款条件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第四条 借款人至省直分中心申请贷款时,个人和所在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三)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购买新建房、二手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政策规定的比例;
(五)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省直分中心有按揭签约关系;
(六)同意按照省直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省直分中心或者受委托贷款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料来源:http://www.ahgjj.gov.cn/include/Article.aspx?ID=919&It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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