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预告登记和备案登记的区别

小肉包1年前 (2023-12-04)阅读数 8#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不动产商品房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区别在法律效力、登记程序及适用范围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而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二者的法律效力完全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其登记的标的仅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范围较窄。开发商完成商品房项目后,在出售之前,要办理备案登记及预售登记。两者有一定联系还是区别还是很大的,从法律效力看,预告登记的效力更强。从适用范围看,预告登记包括的不仅是商品房买卖,还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显然更广泛。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备案登记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房产交易适用登记制度,如果购房者签订了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就将房子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产权登记,购房者的买房目的就落空了,商品房登记备案的方式解决了这一问题,登记备案可不是值得一件事情,那么预备案和预售登记分别是什么意思呢,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预备案和预售登记分别是什么意思

1、预备案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3、预售登记也称预告登记制度根据物权法定原则,作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质与法律效力均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并没有明文规定。

预备案和预售登记有什么区别

1、预售登记制度是对权利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具有合理性;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2、预告登记制度是权利人根据私法行使私权的行为,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更好地体现了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性,提高了效率;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预售人依据公法进行的,具有强制性。

预告登记和备案登记的区别

3、预告登记制度适用的范围更为广泛,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4、商品房预备案指的是签订预购合同的备案与预登记不同的是签署双方不同,合同备案能够有效地防止商品预售过程的风险,是在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能够有效证明合同的效力,对抗其他买受人,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备案登记是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并登记在册。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备案大体分成两种,一是经营性备案,二是非经营性备案。后者相对较多,前者一般由于条件限制很多无法拿到审批。就国内互联网的发展情况来看,严格地区别二者的差异相对较为困难,多数网站多多少少都会有盈利现象。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2、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3、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1、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2、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3、经营性网站名称必须规范。

登记,指把有关事项或东西登录记载在册籍上。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

信息产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进行调整和公布。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