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私产是什么意思
房产证注明是私产的属于私有房产性质的房子。意思是个人所有,不与其他人共有。
法律分析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二、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三、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四、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买房私产和公产有啥区别?有啥好处?
私产:包括私人或私营企业自建的房产、购买的商品房以及购买的公助房产(即:经济适用房)。
公产:
一、按所有制划分包括全民所有制公产和集体所有制公产。
二、按房屋产别划分:包括直管公产和单位自管公产
1.直管公产;指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产,分为公产、代管产、托管产、拨用产。
2.单位自管公产指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及军队自行管理的房产,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管公产,集体所有制单位自管公产,军产。
公产和私产最大的区别就是公产如要出买就必过经招、拍、挂的的公开交易过程,以防止资产流失,但私产是喜欢买多少就多少甚至是送人都没有问题。商品房合同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国家建设部颁印的合同,以保证商品房买出的合法性,如果商品卖给私人就叫私产,卖给国家机关等就变成公产了。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3.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4.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5.继承取得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参考资料:
公产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需要到房管所去做交易,不能贷款。但将来维修等等可以直接找房管部门。 挂牌:谁出的价高房子就归谁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而是必须经过挂牌和摘牌的过程。 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津房置换(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在津房置换和房管站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卖方到津房置换签代理协议进行挂牌。三日后,进行类似拍卖的摘牌仪式。摘牌时会有一个竞价问题,买家会得到一个带有序号和密码的摘牌意向书,摘牌时谁出的价高,房屋就归谁。 需要注意的是,津房置换对将要挂牌的公产房有优先回购权。挂牌时,津房置换会给房屋一个评估价格,挂牌价格不能低于或等于评估价格,如果低于评估价格,津房置换就会进行回购。 去向:是否合格决定交费多少 除了挂牌,“合格去向”,这也是公产房交易重要步骤之一。 一、合格去向: 合格去向必须具备以下证件:1、商品房合同原件及契税票原件。2、二手私产房的产权证原件及契税票原件。3、符合津房置换条件的32家企业的房屋房本原件及过户时的发票原件。4、本人或配偶有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且所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在两年之内(全款发票、契税票、产权证或商品房合同),子女有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且同卖方在同一户籍下两年也可作为去向。不具备以上条件为不合格去向。 操作步骤:1、对房屋进行登记评估。2、三日内,签代理、确定看房时间、挂牌时间。3、交纳摘牌保证金4000元,签订摘牌意向书。4、第四天摘牌,确定买主。5、摘牌后通知买卖双方3个工作日内到津房置换“进件”(审核相关证件),签调剂合同。期间卖主需携带房本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当月的缴租小票。买主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手章、房款。 过户费计算公式:房屋的计租面积×1.3×6元/平方米。 二、不合格去向: 1、过户费计算公式:房屋成交价×2%+房屋的计租面积×1.3×6元/平方米。2、交纳评估费50元。3、过户过程在1个月左右完成。4、操作步骤:登记评估—津房审核—房管站审核—津房审核—签代理—交保证金—摘牌—进件—出件(退回证件)。5、夫妻双方过户或父母子女在同户籍之间过户的不用挂牌。 进行公产房交易需注意以下四点: 1、准备在天津购买二手公产房的人士必须持有天津户籍。2、准备卖公产房的人士必须在同一户籍下的所有成员各自签字的情况下才可办理过户手续。3、避免价格高挂。因为津房置换有优先回购公产房的权力,买方为防止其回购或其他买方“横刀夺爱”,巧妙利用价高者得的“游戏规则”要求卖方在房屋挂牌时将价格抬高,但成交后卖方不将差价退给买方的情况最易产生纠纷。4、挂牌期间,房屋被津房置换回购或被买方以外的第三方摘牌,则三方(买方、卖方及中介方)免责,中介方退回买方所有费用。 私产房则有产权证,可以做贷款
兲堂⊙帼恋藸 回答时间 2008-02-24 09:56
其他答案公产房的房产证和商品房是不同的,有的公司分的房的房产证在公司,并不在业主手里,如果要购买的话可能在房产证过户上有些麻烦,而且有的公司的房目前还是不允许出售的。
但是私有房是完全自由的可能随意买卖。
现在的房产中介公司有代办的业务,一些正规的公司还是挺可信的,而且也给自己省时间,也比我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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