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按货款比例抵扣货款怎么算
1、首先,先确定定金金额和货款金额,以及抵扣比例。
2、其次,计算抵扣金额。抵扣金额等于定金金额乘以抵扣比例。
3、然后,计算还需支付的货款金额,货款金额减去抵扣金额即可。
4、最后,确认支付金额。
1、法律概念不同。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违约责任不同。预付定金合同违约,则违约方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订金违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
3、签订方式不同。定金预付一般签订正式的合同;而订金一般不需要签订合同,可以出具收据等。
4、举例说明
1、比如购房定金。小明购房预付给开发商6万定金,并签署了定金购房协议;如果开发商违约,需要支付小明12万元定金;如果小明违约,那么6万元定金就拿不回来,归开发商了。
2、比如购买空调订金。小丽预买一台空调,给了商场200元订金,商场开具了收据;如果商场违约,只需退回小丽200订金;如果小丽违约,200元订金归商场了。
扩展资料
定金特征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异于“定金”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 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定金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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