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在某公司旗下和单独成立工作室有什么区别
在公司旗下那是打工仔,
需要听从公司的还有安排的经纪人,团队的安排,
自己成立工作室自己就是老板了,
经纪人,团队是围绕自己的意愿去工作的,
一个是听从公司,为公司打工,
一个是公司听从自己,自己是老板,别人为自己打工。
明星工作室具体是做什么的?
艺人工作室是独立法人。
目前艺人工作室一般有两个种类:
一种是依托公司的工作室,比如早期的杨幂工作室(依托欢瑞世纪公司)、邓超工作室(依托华谊兄弟)。公司依旧会为艺人提供相应的影视资源,但艺人可以更灵活地去参加商演和自己争取来的演艺活动,与公司的分成更加灵活。工作室员工的收入可能是来源于公司,也有可能是在公司挂个名头,但是实际资金由艺人自己发放。
还有一种是以明星艺人为核心的工作室。比如,范冰冰工作室、李冰冰工作室。这个工作室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小型经纪演艺公司,但是比公司具有更高的灵活性。明星艺人是自己的老板,同时也对工作室的工作人员以及工作室旗下艺人负责。
后经纪时代,拥有更大话语权的艺人纷纷摆脱经纪公司自立工作室,艺人与身后团队高度利益捆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然而工作室有时会成为粉丝的靶子或明星的替罪羊,经纪人背地里侵吞艺人劳动所得,经纪人、工作室团队与艺人之间永远盘踞着一条错综复杂的生态链。
在天眼查上搜索“影视工作室”,显示相关结果共有35643个:影视工作室遍地开花趋势由来已久。作为各方资源利益博弈、从中斡旋的关键,工作室无论是面对品牌方、粉丝群体、艺人都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开办个人工作室曾经在一线艺人中风靡一时,如今即使十八线艺人也往往选择成立自己的工作室。
明星热衷于开工作室,一是明星本身将拥有更大的自由决策权,二是工作室开设门槛低且进退自如,三是少了传统经纪的红利抽层,获利更大。
顾名思义“明星”后面的以推动、经营此明星相关的名誉、名气、参与作品演出规范约束等保护及盈利的工作团队。区别于其它类型的工作室,明星或名人工作室主要经营及保护此明星的价值为主体,一般而言也会生产、创造围绕此明星的演出作品或者个人品牌值延伸出来的商业价值,但不是主要参与行业创造价值的主体制作公司,否则不会挂“明星”的名字先行,而是对外公布取名与其无关的名字作为名称。但两者一般都具备商业主体机构操作及运营(工商局备案什么名字不是重点),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有限公司”。前者脱离了明星名人后,存在意义不大,如“王力宏工作室、黄晓明工作室、邓紫棋工作室、张智霖工作室、陈小D工作室等”,后者如谢霆锋后面的“Pro潮廷制作公司”、刘德华后面的“天幕**公司”、曾志伟和谭咏麟后面的“太阳娱乐艺人公司”、陈冠希、薛之谦后面的服装潮牌等,属于名人明星投资创立的独立营运公司,就算名人明星个人品牌值不再值钱,对这类公司的实际竞争力影响也不大。所以,留意名人明星愿意用个人品牌值带动的是哪类,便可以清晰这类公司的定位。明星工作室主要是增强不再愿意签约大型经纪人公司的明星名人行业竞争力,避免单兵作战的问题,也可以理解成他们投资并有回报的服务自己个人品牌的商业团队。明星投资的公司,则可能在任何领域,未必依靠自身品牌价值,也未必靠社会或行业名气去推动公司价值,可以理解成明星只是一个投资人、老板、管理者等。
另外,现今很多网络社交媒体平台都极度需要p2p内容(用户提供的内容,它们的生存价值所在)与独家B2P内容(或平台投资或制作公司供应)去粘住用户的时代,一般也会与此类明星工作室深度合作。一方提供明星的内容,一方既充当播放平台同时又是社交平台,能起到大于单一平台作用。如早期的QQ、开心网、校园网、现今的微信平台都是属于典型的社交平台,p2p内容播放平台属性不明显。而现今的的微博、抖音、汽车论坛网等则是p2p(个人对个人,区别于传统电视电台的G2P公家对个人)内容播放平台属性以及社交平台属性明显的复合体,而各类视频网站如腾讯视频、爱奇艺等则是纯播放平台属性为主,社交属性不强,p2p的内容比例则是越来越少,完全失去了早期的粘性,慢慢被收兵成广电在互联网的一个b2p(机构对用户)、b2c(机构对消费者)、g2c(官媒对消费者或用户)播放平台而已。优酷则是从早期的类似yuutube定位,转为介乎于个人内容对个人收看和公家内容对个人收看的中间定位,也是完全不具备社交属性。目前,明星工作室多出现在两者具备的平台与传统播放平台(电视台电台等),大家也可以多去了解。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