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其本身具有惩罚性。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行政拘留适用于其违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应予以惩戒的人,该人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3、适用目的不同,适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执行。
5、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不一样
刑事拘留主要是指,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具体根据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治安拘留又被称为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在特定的情况下予以一定期限拘禁的行政处罚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于当场被抓获的现行犯罪分子,或者有着重大嫌疑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或者自杀。需要注意的是,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刑事拘留并不是刑事处罚,只是一种强制的措施。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是行政法规规定的处罚方法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
(2)拘留的目的不同。
(3)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刑事讼诉法》。
(6)拘留的期限不同。
(7)拘留能否暂缓执行不同。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