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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被扣私家车是否构成盗窃罪

百变鹏仔1年前 (2023-12-04)阅读数 9#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盗窃罪车辆

说一对夫妻开“黑车”拉“黑活”被城管查扣,当夜二人手持备用钥匙潜入停车场,欲将车偷偷开走,被当场抓获。读来耐人寻味,发人深思。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内容:车辆被城管扣押后,该车已属于公有财产,占有权转移到城管部门,因此夫妇二人擅自将车开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辩护律师认为:偷开车是因为着急接孩子,被告人主观上只是为了逃避城管处罚,不存在偷车的故意。被扣押车辆的所有权没有转移,应该属于擅自转移被扣押财物,行为性质不是盗窃。 法院判决:夫妇二人秘密窃取已被行政机关扣押的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未遂)。 河南哲维律师事务所认为:偷走被扣私家车不必然构成盗窃罪,海淀法院的判决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以现有指控事实,二夫妻难以构成盗窃罪成立。试从以下几点简要分析如下,供与北京同行商榷和批评指正。 从海淀区检察院公诉意见揭示的事实,“黑车”刚刚查扣,车主就着手“偷车”了,行政处罚程序刚刚启动,应该还未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个节点对是否犯罪的定性极为重要,因缺少调查取证阶段的工作,将来是罚款还是罚没尚不明朗。 “车辆被城管扣押后,该车已属于公有财产,占有权转移到城管部门”的结论错误,传统民法物权取得的方式没有行政扣押,《物权法》也未确立占有权的法律地位,第三人严重侵害物权占有权构成犯罪一般没有什么障碍,本人需要慎之又慎。有点受“在途款、在途物”概念的影响,管理者可以是受害者,其实在理论上缺乏根基。 海淀区法院认为“城管代管的财产产生了被偷盗的事实,财产权因此受损”。这样的判决属于典型的可怕的客观归罪推理。“被偷盗”和“财产权受损”到底谁因谁果,还是互为因果呢?想必不会只有一个答案吧! 同样道理,本案的裁决者可以排除偷车是为接孩子的目的,却很难排除为逃避城管处罚的目的。 假如盗窃既遂,城管定向夫妻二人追问车的下落,二人承认偷了,反之要求城管赔偿车辆,这两种相反的情形又该如何定性? 还是这个判决结果,试从立法层面分析一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司法解释,盗窃似乎有所不同,但在没有直接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似乎不应该判决有罪。《行政处罚法》有一事不再罚的规定,由于盗窃和“黑车”运营一个是行政违法一个是刑事违法,不存在一事不再罚的问题,就是说对二夫妻不仅要罚没赃车还有可能没收“黑车”,这在客观上变成了一事双罚的结果,谬误可见一斑。 不适用最为贴切的《刑法》第314条非法处置被扣押的财产罪,符合法无明文规定不适用的原则。从量刑的轻重和判决的效果分析:如按非法处置被扣押的财产罪量刑,最高刑为三年,考虑犯罪未遂以及处置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扣押的财产的危害程度的差别因素,远低于盗窃一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判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盗窃罪量刑幅度。 笔者认为,车主私开被扣车辆构成盗窃罪要等到反逼城管行政机关赔偿车辆款或签署赔偿金抵扣没收车款合同为止,才能定性。

偷车是不是刑事犯罪

了解机动车的人都知道,机动车是最不好被偷走的,除了体积大这一点原因外,还是因为车钥匙基本上都是由车主保管的。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有人偷开了他人的机动车,有时候可以以盗窃罪定罪的。接下来就由我为您解答有关偷开他人机动车如何认定的问题。一、偷开他人机动车如何认定

根据2013年4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 (三)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将车辆送回未造成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其他犯罪从重处罚。 应当注意区分偷车触犯盗窃罪和偷开他人机动车的犯罪的区别。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偷盗他人机动车,其构成盗窃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未经他人同意而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情况就要复杂的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偷开他人机动车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偷开他人机动车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或者给机动车造成损坏等情形。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1)多次偷开机动车的; (2)偷开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造成机动车损坏、车内财物丢失等后果的; (3)偷开救护车、消防车、军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的。

法律依据:

《盗窃罪司法解释》 第十条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 (三)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将车辆送回未造成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其他犯罪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有关偷开他人机动车如何认定的问题。偷开他人车辆可以被认定为盗窃罪,但是具体的情况需要具体的分析才可以。有时候可以会跟其他罪一起数罪并罚。

一、偷车是不是刑事犯罪

1、偷车是不是刑事犯罪,要根据被盗车辆的价值进行确定。分别是:

(1)如果被盗车辆的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那么就只是违法行为,不会构成犯罪;

(2)如果被盗车辆的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涉嫌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偷走被扣私家车是否构成盗窃罪

2、客观要件。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3、主体要件。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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