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内感官分为几种?
英国《新科学家》 味觉、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这是人们常说的“五感”。问题是,这五感是人类体验世界仅有的途径吗? 试着一手抓起冰块,一手握住炙热的火钳,你能说出你通过五种感官得到的是什么体验吗?在令人炫目的迪斯尼主题公园玩紧张刺激的游乐项目,你所感到的一切都能用这五感来形容吗?显而易见,除了这五种官能,我们还有更多的感觉。 那么,人类究竟有多少种感觉呢? 在某种程度上,答案取决于我们如何对感官系统进行分类。我们可以按刺激物的特性把人的感官分为3类:化学的(如:味觉、嗅觉)、机械的(如:触觉、听觉)和光学的(如:视觉)。 我们还可以对上述分类进行进一步细分。例如,味觉是5种而不是一种感觉——甜、咸、酸、苦和旨(鲜味,或谷氨酸盐的味道,这种味觉使我们能够品出肉的味道);视觉可以被看成一种感觉(光),或两种感觉(光和色),或4种感觉(光、红色、绿色、蓝色)。 触觉也是复杂的。比如,神经学者按疼痛的位置,将痛觉分为皮肤的痛觉和内脏的痛觉。此外,很多人都能感到体温、血压和身体平衡的变化,以及膀胱鼓胀、腹中空空或口干舌燥的感觉。但,人体内还有很多我们永远都感觉不到的监测系统,例如脑脊髓液的pH值。 再说听觉。它可以是一种感觉,也可以是几百种感觉,如果每一个耳蜗毛细胞都代表一种的话。通常,丧失高频音听觉的人,其低频音的听觉却完好无损,反之亦然。因此,也许真的应该把听觉分开来看。 随着对感觉器官结构研究的深入,人类似乎拥有越来越多的感觉。然而,当我们讲到感觉的时候,我们指的其实是主观感受——大脑向原始的感官数据添加的“附加值”。感受不仅仅是感觉的混合,它还包括记忆、经验和更高层次的信息处理。 比如,你听到的声音并不是两只耳朵收集到的声音的简单累加。在处理这些声音的过程中,某些机制使大脑能分辨声音传来的方向,某些更为复杂的机制能使我们在聆听一种声音的同时自动过滤其他声音。在聚会上,我们专注地与人交谈,此时会忽略其他声音,但当有人叫我们的名字时,我们却能迅速反应。这说明,我们总在“听”周围的声音,但不总能“听见”,除非这个声音突然变得有意义。 感觉和感受的区别还表现在我们对物体大小的判断上。物体的大小通常不会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这使我们能在视觉之外,正确判断物体的大小。对于车辆等我们熟悉的物体,它看上去越大,它离我们就越近;虽然某些东西看上去很小,但它其实很大,只是离我们太远了。当然,有时我们也会犯错。在美国,因错误判断火车的速度和距离导致的事故每年就有3000多起。 再比如奇特的“联觉现象”(各种感觉混淆的现象)。有些人“联觉”严重,他们可能会谈起香味的结构,或是某个字母的味道;他们可能“听”到桃子的味道,或是“感觉”到某种颜色……甚至因此被误诊为精神分裂。 这些都说明,感觉不是首要的,我们真正体验到的是感受。有些被称为“感觉”的东西,其实和感觉无关,比如失落感和“第六感”,但我们体内的“生物钟”却应该归为感觉。有学者认为,大脑的功能就在于混淆感觉,从而形成感受。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大脑中不同感官区域之间的相互干扰造成的混淆,比我们想像的严重得多。比如,对偏头痛患者来说,某些气味都可能引发头痛。 目前已经发现,人类至少有21种感觉。根据经验,科学总是不断挑战人们习以为常的观念,而这种挑战的结果似乎总和我们的直觉相悖。我们能否忘掉感觉而关注感受呢?我们有视觉、听觉、触觉……说它们没有意义乍听起来似乎很傻,然而,说不定哪一天,我们的各种感觉就和地心说一样,被丢进科学的垃圾箱。
感到 感觉 觉得 有什么区别?
定义:
感觉是刺激作用于感觉器官,经过神经系统的信息加工所产生的对该刺激物个别属性的反映。
知觉是一系列组织并解释外界客体和事件的产生的感觉信息的加工过程。知觉有这样几个特性:整体性、恒常性、意义性、选择性。
二者的区别:
感觉是对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比如说,客观事物是一个红苹果,你对这个苹果的感觉就是你看见了红色,你摸到了苹果的表皮,你感觉到了它的形状,你嗅到了它的香气,你还感受到了苹果的温度,湿度,你还掂量到了它的重量,这些都是红苹果这个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但如果你只知道这里的单个属性,比如你只看见了苹果的红色,你就不能判断它就是一个红苹果。
而知觉是什么,知觉就是你不仅看见了红色,你还摸到了它的表皮,感受到了它的形状,它的手感,它的重量,嗅到了它的香味。。总之就是这些感觉的综合告诉你,这就是一个红苹果!并且由于我们以前见过红苹果,或者是看过红苹果,或者听说过红苹果是这样的,所以当你看见这样的各种属性时,你就能够判断它就是一个红苹果。所以知觉还需要过去的经验作为辅助。
二者的联系:
总之,感觉是一个基础,它相当于各种直接刺激的接收器,而知觉靠着感觉的各种综合,加上以往的直接经验(你自己亲自感受过的)或者间接经验(你听说的或者从书本上学到的),进行判断。
没有感觉无法构成知觉,但是没有知觉,仅仅拥有一些单个的感觉是没有太大的意义的。
“感到”、“感觉”和“觉得”这三个词语在语义和用法上有一定区别。
“感到”主要表达的是经过思维分析后的“道义评价、事态判断”,比如“感到惭愧”、“感到高兴”。此外,“感到”也可以用于描述身体上的感觉,如“感到疼痛”。
“感觉”的含义则更加宽泛,既包括外部事物带来的直接反应,也包括内在的心理状态。在心理学中,“感觉”被定义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是最初级的认识活动。这种个别属性可以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感官的感受。
“觉得”更多地强调个人主观的看法和观点,通常表示某人对某事的看法和判断,比如“我觉得这样做不好”。
在用法上,“感到”和“觉得”可以直接加助词“了”、“过”,而“感觉”则不能。此外,“感到”和“觉得”可以作为定语,修饰名词,而“感觉”则不能。
综上所述,“感到”、“感觉”和“觉得”在语义和用法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在使用时需要根据语境选择合适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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