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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口会有很多摄像记录探头,如何辨别摄像头的作用?

百变鹏仔12个月前 (12-04)阅读数 6#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摄像头车辆

交通路口的摄像记录探头,大致上可以分为4种:①抓拍闯红灯、逆行、违法变道等违章行为的交通监控摄像头;②专门抓拍违停的监控摄像头;③测速点的电子感应监控摄像头;④公安系统的天网监控摄像头。

大路口固定位置,红绿灯前后的,就是第一类监控摄像头。这类监控摄像头的位置一般都是固定不动,通过多个摄像头的配合,能够比较好地拍摄到对应车道上面的车辆通行情况。所以是对着固定的车道拍摄,所以在安装的时候调整好位置之后,就不会再调整位置了。所以在路口,特别是红绿灯信号灯位置前后,看到这一类的信号灯,就要注意自己是否存在越线、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等行为了

街道上,那些会?摇头转向?的监控摄像头,一般就是违停抓拍的摄像头:在禁停区域,一个能够转动的摄像头,就可以覆盖270?,甚至360?摄像范围的停车动态。这样就可以节省摄像头,也可以更全面地掌控路面的停车状况。而且,按照一定频率转动的摄像头,如果在多次转动之后,车辆仍停留在摄像监控里面,那也无疑就是违章停车,而不是短暂停留了

而交通测试的摄像头,非常好分辨,因为在这个摄像头的周边,一定会有一个温馨提示,打着?前方测速?之类的标语,用红色圈白色底,写上限速信息。比如上面中,限速35km/h,如果超过的话,在一定的帧率中出现在摄像头的时候,就会被识别为超速了。

后台会根据检测到信息,实施对应的超速惩罚。

基本上,第二、第三种摄像头周边,都有对应的信息提示。

还有最后一类摄像头,周边不会有其他信号灯,更不会有提示,虽然是在路口位置,但是跟我们似乎毫不相关

实际上这不是交通系统的摄像头,而是公安系统的,负责的是监控路面动态,当有需要的时候可以调用:比如小朋友走失了,通过这一类摄像头可以查看是否在该区域出现,走向动态是怎么样的,最后去了哪里等

一般道路电子眼拍照,(违章车)是拍前面牌照还是后面牌照呢?

超速拍照和监控拍照是采用的两种不同的摄像机。

超速拍照使用高速高灵敏摄像机和闪光灯有感应装置。在拍照装置上装有感应线圈(传感器),有车辆进入时会感应到就会自动闪光。

监控拍照使用常规相机,仅仅用于观察车流、路况等用途。若是监控拍照需要至少使用3张甚至3张以上照片才能证明超速。

监控系统

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如何对机动车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如何处罚和减少交通违章行为、如何快速侦破交通事故逃逸和机动车盗抢案件,已经成为了各地政府、交管部门越来越重视的一个问题。因此,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的安装、实施也成为管理部门关心的重点。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就是通过监控系统将监视区域内的现场图像传回指挥中心,使管理人员直接掌握车辆排队、堵塞、信号灯等交通状况,及时调整信号配时或通过其他手段来疏导交通,改变交通流的分布,以达到缓解交通堵塞的目的。

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提供监控、车辆查询、违章查询、智能研判、布控、流量统计分析;实时监控道路的车辆信息,同步叠加时间、抓拍地点、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车身颜色、设备名称、车速、限速、车道、红灯时间和抓拍序号等;支持卡口车辆信息实时刷新和停止刷新操作;

交通路口会有很多摄像记录探头,如何辨别摄像头的作用?

支持多种车辆研判模式如首次、频繁、高危时段,支持车辆行为分析和查询模式如区间、碰撞、同行车、套牌车;实时监控交通路面情况,提供识别车辆号牌字符,识别车辆号牌颜色,识别车身颜色,检测车辆时速等卡口功能;

同时也提供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违章变道,逆行,压(实)线等功能;支持通过录入车牌号码、车主信息、车身颜色、车身长度、车辆类型、车牌颜色、布控机构和通缉单位、布控类型、布控联系人、布控时间等信息进行布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智能交通监控系统

机动车道路行驶中的违章(超速、线路违章)拍摄前面;交通路口的违章(?闯红灯 、线路违章)拍摄后面。

非法拍照方法:

1、闯红灯时的拍照方式。一般情况下,在交通路口,闯红灯有两种拍照方式。一种是将感应线圈埋在地下,横梁上安装数码相机捕捉红光。另一种是设置摄像头。,用于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等实时录像。

2、无论哪种方式,至少会拍摄三张违章车辆的照片,一张是瞬间违章,一张是车牌识别,一张是全景。并且两种方式都是24小时开机拍摄,保留时间一般为1周。

3、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灯等违法行为的记分从3分提高到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指出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及时原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应当在7日内告知。

综上所述,电子眼执法尚存在一些违法,违规操作问题逞待解决,只有规范电子眼执法,体现公开原则,才能在执法过程中尊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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