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这在唐代是妓女的意思吗?
有这个意思,“仙”中国古代用为艳妇、美女、妓女、女道士等的代称。如怀仙,梦仙诗,仙妓。
古代的“妓”主要指“乐伎”,是一种职业。唐代的女伎大致分为四种:宫妓、官妓、民妓和家妓(也有人认为“官妓”中还可以分出一类“营妓”,这样算就可分为五种)。
这些女伎的主业是进行歌舞、器乐等音乐表演。就是那些以歌舞卖艺为生的人,俗称戏子,在古代地位非常低。放在现代社会就是明星、演员、歌星,一部戏可以挣一个亿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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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楼这种令人飘飘欲仙的地方,简直就是“仙境”般的存在,而身处其中的肉体治疗师们,自然都是:小仙女。他们就像白居易在《花非花》描述的一样: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而唐传奇中多数凡人与仙女的爱情故事其实都在暗指宿妓嫖娼例如,张鷟所著的传奇小说《游仙窟》。书中讲了男主张生在旅途中与仙女十娘从偶遇到翻雨覆雨的故事,这些灵感就来源于文人们放荡不羁爱自由的狎妓生活。
大诗人王维更对仙妓爱得深沉,《奉和圣制上巳于望春亭观禊饮应制》诗中有一句:画鹢移仙妓,金貂列上公。《奉和圣制十五夜燃灯应制》又有:仙妓来金殿,都人绕玉堂。
清代学者赵殿成对此笺注曰:仙妓,乐妓。言仙者,誉其舞貌超越常人也。
古代的娼和妓有什么区别
自从春秋时期第一家妓院建立开始,古代的“官妓文化”就逐渐兴盛起来,看到这样的字眼,经受过现代红灯文化“熏陶”的人,自然就会想歪一些,可是在古代出现的“妓女”并不一定只提供特殊服务,更高层次的反而是精神上的追求。
想古代历史中著名的名妓,大多都是琴棋书画各种才艺傍身的人,李师师、陈圆圆、李香君等人都是如此。他们本都是官宦人家的女子,后来因为家道中落或者被亲戚利用才步入青楼,沦落为风尘女子。
因为各种需求的不同,在古代随着朝代的更迭,她们的身份和地位也是不尽相同的。因为一字之差,其地位和生活就相差很大。
在辽宋金元时期,宋代的妓女是从歌伎演变而来的,分为官伎、家伎和市井伎。“官伎”的主要工作就是用歌舞为朝廷官员助兴,从名称上就能看出来,服侍的人的地位就不一样,这部分人是以歌舞为主,还拥有身体的自由,因为朝廷规定官员招伎不能“私枕待席”,也就是不能随意私自与官伎困觉,否则会有严厉的惩处。
可是从金元之后,这种只唱歌跳舞的伎子,却逐渐没落,朝廷也没有更严格的要求,她们也就从歌舞乐坛上的“官伎”沦为倚门卖笑的“娼妓”,“伎”与“妓”的一字之差,令她们的生活是天差地别。随着朝代更替,她们不仅没有了往日的艺伎风光,要沦为男人的玩物,还要被官府敲诈“脂粉钱”,终其一生的结局也无非两种。
一种是与同行结婚,婚后和家人继续卖艺;第二种是凭手段做上当官的小妾,纳为偏房,可是偏房的地位就跟电视剧或者小说里的一样,没有地位,一旦对丈夫有所企图就会任人欺负,如果不幸被休,等待的就是落魄的一生,在年老色衰之时还得去重谋生路,但是她们能拿得出手的本领全都使不上力,可想而知等待她们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坎坷道路。
性质不同
古代的娼是卖身的,她们大多都是被生活所迫,半路出家。没有专门的经纪人老鸨,对她们进行全面的包装设计。如果说“妓”卖的是才艺,那么“娼”其实卖的就是肉身了,而且在古代“官妓”是合法的,而“暗娼”是在什么时候都受法律打压的。
古代的“妓”就相当于才艺双全的“歌姬”、“艺伎”之类的,而“娼”和现代意义上的妓女就大致是一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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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宋以前甚至到元,妓的地位都是很高得。妓不仅需要长的绝色倾城,而且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收费昂贵,不是一般人能请的起,相当于现在的明星名嫒。
这些女子只不过是因为生活所迫而出卖自己的才艺,并非人们想的从事那种下贱营生,只是陪酒、吟诗作对、弹琴作画,遇喜欢的人还可从良。
一般妓往往能嫁个好人家,像巾帼红颜梁红玉,不仅才貌双全,而且忠贞爱国,堪称女中豪杰,嫁给了韩世忠,南宋英雄她第一,岳飞第二,韩世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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