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个人房产租赁是什么意思? 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身份证,确认是否有权利租赁房屋。2、房屋邻居都是什么人,是否会影响以后的居住。3、明确房屋的相关配套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采暖费,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由谁承担并确认现在缴费情况。4、在房屋押金的问题上需在合同内约定什么情况下返还,什么情况下不返。5、在房屋租赁合同内约定如房屋出现漏水、室内用品损坏等问题由谁负责。6、房屋的租金约定,付款的时间,租赁的时间,租赁的期限等等。其他在使用房屋期间能够预想遇到的问题都在合同内约定出来。
问题二:房租付一押一是什么意思? 就是交一个月的押金600元,再每个月交600元房租。
问题三:房租是什么意思? 房租,是指房屋租赁人付给房屋户主的房屋租金,通俗意义上讲也就是租住房屋需要付出的钱。
问题四:出租房屋产权是什么意思 一、租赁房没有产权,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具体补偿安置要看各省市的规定。
问题五: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意思 你好。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问题六:租房押一付三是什么意思 交4个月租费的金额激房东,一个月是压金,用来房屋到期或租户不辞而别时交未交的费用或与人为损坏物品相低相应的额度。其它的为房租。如租住到期费用交清,压金如数退还。没交清的在压金里扣除。
问题七:房屋租赁押一付年是什么意思 付掉一年租金,押金一个月,怕到时有些什么不坏或超过些时间。一般是押一付三月
问题八:房屋租赁居间是什么意思 居间就是中介,就是那种小的中介公司中介行为。
我国对房产销售,置换,中介有明确规定,只有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的房产销售公司,置换公司可以买卖房屋(可以买进卖出)。而那些小公司只能做中介,只能介绍上下家成交然后收中介费,或者介绍房屋租赁收中介费,这就叫居间介绍。如果以后碰到那种小公司售房给你,只有发现他有加价的行为,那是一告一个准,肯定让他把不当得利吐出来。
问题九:租赁房和产权房有什么区别 一、租赁房没有产权,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具体补偿安置要看各省市的规定。
产权房是指享有完整的房屋产权,是可以享受动迁补偿的。
二、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耿,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 *** 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三、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问题十:承租人 是什么意思?是房东还是租房子的人? 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简单一点就是租房子的人
问题一:个人房产租赁是什么意思? 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身份证,确认是否有权利租赁房屋。2、房屋邻居都是什么人,是否会影响以后的居住。3、明确房屋的相关配套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采暖费,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由谁承担并确认现在缴费情况。4、在房屋押金的问题上需在合同内约定什么情况下返还,什么情况下不返。5、在房屋租赁合同内约定如房屋出现漏水、室内用品损坏等问题由谁负责。6、房屋的租金约定,付款的时间,租赁的时间,租赁的期限等等。其他在使用房屋期间能够预想遇到的问题都在合同内约定出来。
问题二:房租是什么意思? 房租,是指房屋租赁人付给房屋户主的房屋租金,通俗意义上讲也就是租住房屋需要付出的钱。
问题三:房租付一押一是什么意思? 就是交一个月的押金600元,再每个月交600元房租。
问题四:租房押一付三是什么意思 交4个月租费的金额激房东,一个月是压金,用来房屋到期或租户不辞而别时交未交的费用或与人为损坏物品相低相应的额度。其它的为房租。如租住到期费用交清,压金如数退还。没交清的在压金里扣除。
问题五:出租房是什么意思 出租房是房主想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对外的公示宣传把自己的房子称为“出租房”
问题六:房屋租赁费"税后"是什么意思? 这个是租客跟业主间自己商量的吖.
这个税,指的是租赁税,法律要求是业主交的,因为他的房子的商用所得.
各个地方的税是不一样的.不知道你是在哪里.
税后房租1W,意思是你们净付给业主1W房租.可是这个税呢.就要你们自己商量吖.看下合同里面有没有什么补充说明~钉按你写的这个意思.业主应该是想净收1W元租金啦,那税金只能由你们公司去交喽.但是如果你们用此房注册了公司,那税金发票可以出成你们公司名字.
问题七:承租住房是什么意思 没错。
承租就是租别人的住宅。
出租就是把房子租给别人。
问题八:一年期以上的房屋租赁证是什么意思 就是《房屋租凭证》需要达到一年期以上。
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流程
租赁双方当事人填写租赁合同。
双方应提交文件资料。租赁双方当事人必交要件有:《出租屋登记申请表》;《xx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三份);《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中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上述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须提供正本核对后(包括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方能生效。
租赁双方当事人交验的文件、资料(只核对原件)。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租赁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审查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审查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必交要件资料和交验资料;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合同内容,并将租赁资料输入“房屋租赁系统”;区租赁所审批核发;当事人到管理服务中心领回《房屋租赁证》。
立卷归档。
备注:《房屋租赁证》不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需要到市房产局办理。非住房租赁手续费按指导租金的1%计收,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指导租金由各市物价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问题九: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意思 你好。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问题十:租房子上达租是什么意思 广告咯,一个品牌宣传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