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与宰相区别
宰相和丞相的区别为:指代不同、引证用法不同、侧重点不同。
一、指代不同
1、宰相:(名)我国封建时代辅助君主掌管国政的最高官员。
2、丞相:中国古代官名。三国以后是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
二、引证用法不同
1、宰相: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获酬谢,或有喧聒时人视听,求见发遣。”
2、丞相:《说唐》第一回:“主公恐我兵单力弱,故令丞相协助,奈何偷生无志?”
三、侧重点不同
1、宰相:宰相地位的具体名称多达几十种,历代不同:太宰、相、相邦、相国、丞相、大司徒(东汉)、尚书令、中书令、侍中、中书舍人、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内阁大学士(明朝)、军机大臣、总理(清朝末期)等等。
2、丞相:丞相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秦国秦惠文王在公元前334年设置相邦,此时秦国尚未设置丞相。
“丞相”,“宰相和“相国”的区别
宰相者,是古代对位高权重,有资格参议或裁决重要国事的官员之统称。在人们普遍的认识里,他们的政治地位仅在皇帝之下,得以领衔百官,拥有很大的权力和荣耀。从殷商至明清历朝历代对宰相的称谓都各有千秋,如“篆宰、相国、相邦、丞相、尚书左右仆射、左右丞相、平章、参政、内阁大学士”等等。
历朝宰相所处理的事务都是国家核心军机、财政和民生大事,因此通过宰相的任用模式,可以直接反映出君主的为政治国理念。本篇就从宰相这一概念着眼,略论唐宋帝王的权术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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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浅谈唐朝宰相1.唐朝宰相是个兼职?
赖瑞和先生援引清代史学家钱大昕先生的考异,大胆地提出唐代的宰相具有使职的特征之观点。什么是“使职”?就是相对于职事官来说的。职事官是官方认可的、拥有固定职务和品衔的官职,如侍郎、刺史、仆射等等。而使职则具有临时性,没有固定的品衔,如节度使、采访使、观察使等,都是为了完成某此任务而设的头衔,并将其加到原有的官职上。唐朝的宰相也是有类似的头衔,而且据悉多达二十二种称谓,可谓历朝之最。
《唐六典》有载:
“武德、贞观故事,以尚书省左、右仆射各一人及侍中、中书令各两人为知政事官。其时,以他官预议国政者,云:‘以宰相参与朝政’,或云‘平章国计’,或云‘专典机密’,或‘参议政事’”。
以上谈及的尚书省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都是具体的职事官名,而且都是三省的长官,给这些官员加上“知政事”的头衔,他们就成了唐初的宰相。发展到后来,也出现很多以其他官职充任宰相的事例,他们所获赠的头衔就是“‘参与朝政、平章国计、专典机密、参议政事”这一类称谓。
由此推断,唐宰相非常任职务,官职和品衔也没有定律,皇帝认可哪个官员,直接给他一个类似使职的名分,就可以行使宰相的职权了。但是他们原职事官的职位尚在,职责没发生改变,例如《新唐书》曰:“裴寂除尚书右仆射,知政事”,说的是裴寂除了在尚书省任右仆射之职外,还是一名辅佐太祖皇帝的宰相。所以唐宰相是兼任的说法也有道理。
2.从三省制废弛到宰相使职圈子。
三省制起源于魏晋南北朝,在唐宋时期得以完善,分别由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书、门下省审核诏书和尚书省执行政令。《朱子语类·法制》中记载:
“唐制:每事先经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以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还中书,中书又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又付门下,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
从这章程来看,唐朝的三省的政务是一环扣一环,有一个既定的流程,但实际操作却并非如此。按《新唐书·百官志》中的说法,凡遇到重大的政务,三省的长官会齐集到门下省的政事堂共同商讨,如果出现意见相左,最后会由皇帝进行裁定。那么在政事堂参与议政的班子就是唐朝的宰相班子。
唐太宗时期,除三省长官以外的其他官员,需要在头衔上加上“参与朝政、参知机事”等名目,才能进入政事堂参政,而能够加参政头衔的官员,亦被视为唐朝宰相。到了高宗时期,宰相的头衔以“同中书门下三品”为主(再后来使用“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知政事”居多),并且很少以三省长官去充任,一般起用侍郎、尚书、御史大夫等官。正如《百官志》所记载:
“自唐高宗以后,为宰相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如此一来,三省就沦为了三个执行机构,由多人构成的宰相班子担当起了辅政职责。
二.宋朝中央集权过程中的宰相状况一览1.宋初中央集权的步伐。
宋初太祖赵匡胤通过陈桥兵变立国,所以在他登基以后,相当忌讳这件事,担心后人会效仿。因此宋太祖首要考虑的是兵权的集中,通过“杯酒释兵权”的策略,宋朝中央集权的政改顺利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收了各地的兵权之后,又在全国各地推行路—州—县行政体制。
这个制度简而言之就是在让原本属于每一路行省长官(节度使)的职能权力被分化成几块。先后设置了转运使、经略安抚使、提点刑狱使、提举常平,分别将地方的财税、军队、刑名以及国家应急储备职能一一进行分割,其最终结果就是架空了节度使,以便于地方权利更好地向中央集中。最后,宋朝的皇帝又开始考虑在中央政府的领域内,如何让皇权最大化集中的问题。
2.二府三司制的推行与相权的削弱。
关于中央政府皇权的集中问题,宋朝初期的做法是推行二府三司制。所谓二府,指的是三省和枢密院;三司就指的三司衙门。这个制度相当于将原来三省的宰相职权分成三块,成立枢密院,负责调度军队,院长官枢密使和枢密副使领导各路经略安抚使,直接剥夺了宰相参与军事事务的权利。再成立三司衙门管理财政税收事务,最高长官为三司使,三司使又被称为“计相”,也可以视为宰相。
如此一来,原宰相的管理财税大权被分离出后,最后留给宋代宰相(加注“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的三省长官)只剩下中书门下的吏治和法度方面的行政事务了。这还没完,还另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名为助手,实则削弱了相权,巩固了中央集权。南宋吕中在《宋大事记讲义》中记载:
“自太祖乾德二年始置参政,所以防宰相之专也。自是凡十三年,止四人。仁宗四十二年,凡三十七人。徽宗二十六年,三十四人。高宗三十六年,四十八人。孝宗二十八年,三十四人……”
数量如此庞大的副宰相队伍出现,可想而知,当朝正印宰相还有多少施展权力的空间,沦落到后来只能充当皇帝的传声筒或是替罪羊。
三.宰相任用与君主的治国理政之道1.宰相权重,任人唯信。
在唐、宋以前,宰相权重而篡位者历历可数。如王莽、曹丕篡汉,司马炎篡魏,司马伦篡惠帝,刘裕、萧道成、箫衍、陈霸先南朝更替,朱温、石敬瑭、郭威、赵匡胤五代称雄。有了这些前朝故事,唐宋君主自然不希望相权坐大,危及皇权,以致重蹈覆辙。于是唐朝开国索性不设常职相位,而是从现有官员中简拔自己中意之人拜相。
这中意之人,必然是皇帝所信任之人。就如唐开国的四位宰相,就与太祖皇帝沾亲带故。另外唐朝宰相的使职化也使得这个兼职非常不稳定,皇帝可以随时提拔他所信任之人,也可以任意贬谪、放逐甚至赐死一个让他起疑心之人。反正宰相也是个临时工,对其的处置连律典的流程都可以不用走。
据统计,唐相共计三百多人,居其位死于非命者四十一人,罢相后死于非命者四十二人,占比超过两成。因此赖瑞和先生认为,皇帝的信任是唐朝相权的基础,这与宰相的名分高低,甚至有没有名分都没关系。
2.广置相位,以削相权。
唐朝国祚不过二百九十年,但记入史册的宰相就有三百多人,相权散置,可见一斑。而到了宋朝,在权力已经削减得七零八落的正印宰相下面,又添置了数量可观的副宰相。可以想象,在一个权力分散的宰相圈子里,这些大人物们虽然难以掀起谋反的风浪,但同时也难有太大作为。只能说是遇到明君时添砖加瓦,遇到庸君时无力回天。
像宋朝二府三司制的推行,名曰“分权共政”。但各个官府衙门以及各部官员之间相互掣肘,将精力花在内耗上面,即便是才华横溢的有识之士身居相位也难以有所作为。
“宰”,尤其是“相”,是先秦形成的叫法。“丞相”则主要是后来的了。
宰相《韩非子·显学》:“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将必起於卒伍。”本为掌握政权的大官的泛称,后来用以指历代辅助皇帝、统领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如秦汉之丞相、相国、三公, 唐宋之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及同平章事, 明清之大学士等。
《汉书·王陵传》:“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填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省事》:“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获酬谢,或有喧聒时人视听,求见发遣。” 清 倪瑞璿《阅<明史·马士英传>》诗:“王师问罪近江濆,宰相中书醉未闻。”
丞相1.古代辅佐君主的最高行政长官。 战国,秦悼武王二年始置左右丞相。 秦以后各朝,时废时设。 明洪武十三年革去中书省,权归六部,至此,丞相之制遂废。
《商君书·定分》:“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 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丞相衔奉国威,为民除害。” 唐杜甫《蜀相》诗:“丞相祠堂何处寻, 锦官城 外柏森森。”《说唐》第一回:“主公恐我兵单力弱,故令丞相协助,奈何偷生无志?”
2. 大平天囯设立的官阶,地位低于王、侯。 太平天囯洪秀全《天朝田亩制度》:“凡一军一切生死黜陟等事,军帅详监军,监军详钦命总制,钦命总制详将军、侍卫、指挥、检点、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
宰,就是屠宰牺牲品的意思.是以前的家庭或家族中的助祭.后来家族发展成"家天下",所以就遗留了这种称号.
丞相与宰相的区别
总体来说,宰相是个制度,丞相是个实质的官名,宰相制度起于春秋时期,完结于明代,明代废除宰相制度以后形成了“内阁”(文渊阁处在宫内,故名内阁)制度,清承明制,无名义上的宰相制度。
历代宰相制度介绍:
宰相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管仲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杰出的宰相。到了战国时期,宰相的职位在各个诸侯国都建立了起来。
秦朝时,宰相的正式官名为丞相。有时分设左右,以右为上,称为“右丞相”,“左丞相”,宦官担任宰相职务的称为“中丞相”。
汉朝与秦朝相仿,只是如果称为相国的话地位更高一些,并以御史大夫为副职。汉武帝时,起用了一批儒生当丞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而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宰相的职权逐渐转移到了尚书台长官的手中。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由司徒、司空、太尉共同执政。汉献帝时,复置丞相,由曹操担任。
魏晋南北朝时,丞相或相国多为权臣自命,成为了一种篡位夺权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变,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委以机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仆射或将军。其位最尊、权最大者则为录尚书事。
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长官内史省的内史令、门下省的纳言、尚书省的尚书令都是宰相。唐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言为侍中。唐高宗后,只有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
宋朝以同平章事为宰相正式官名,以知政事为副。从汉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礼,逐渐降级,至宋太祖废“坐论”之礼,使宰相地位大降。元丰改制,设宰相二人,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政和时,改左仆射为太宰兼门下侍郎,右仆射为少宰兼中书侍郎。建炎间,再改宰相官名为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相为参知政事。干道间又改为左、右丞相。
元朝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主官中书令常由皇太子兼领,下为左右丞相,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左右丞及参知政事。
明朝初亦设中书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罢中书省,废丞相,由皇帝亲决国政。宰相制度遂废。后皇帝以不胜庶政之繁,设内阁大学士协理文书。后阁职渐重,大学士成为事实上的宰相,称辅臣,居首者为首辅。
清沿明制,雍正时设军机处,内阁成为闲曹,军机大臣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明、清习惯上都称授大学士为拜相,但无正式宰相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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