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状与上诉状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针对的对象不同。申诉状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的书状;而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
(2)、期限限制不同。申诉状的提交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或有新的理由,随时都可提出;而上诉状则受上诉期限的限制,超过限制则不能提出上诉。
(3)、提出的主体不同。上诉状的提交必须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是委托处理人或近亲属则需经当事人同意;申诉状提出的主体则没有限定必须是当事人,只要是具有权益的人都可提起申诉,而不必征服案件当事人的同意。
(4)、法律后果不同。上诉状引起的是二审程序,不管当事人提出的上诉是否合理,二审法院都要对案件进行审理;申诉状提出后,未必会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经司法机关审查后,认为原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的,才会通过审监程序进行再审,否则就不会产生再审程序。
申诉书的格式为: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是刑事案件申诉人在押的,还应写明现押处所;要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亲属、其他公民申诉的,应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同被告人关系,并加一段介绍被告人个人基本情况)。
对方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申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19××年×月×日××字第××号刑(民)事判决,提出申诉。
申诉的理由和请求如下:此致、××××人民法院、申诉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代书单位:×××法律顾问处。
申诉理由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所谓“新的证据”,是指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了原审判过程中没有掌握的证据,而这些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存在或者与实际不符。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比如,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是虚伪的;物证是伪造的;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一部分证据所证明的结论不能排除另一部分证据所证明的结论等。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主要是指定罪上有错误,将不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予以处罚,或者将有罪作为无罪判处等;适用刑罚上有错误,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等。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这种情况,既包括参与原判决、裁定和审判人员因该案件犯渎职罪已经确定判决得到证明的,也包括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本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