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合作策略性行为的明确合作策略性行为

是丫丫呀1年前 (2023-12-04)阅读数 20#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厂商价格

明确合作策略性行为是指寡头厂商通过公开或秘密的协议(书面或秘密会谈)来协调行为以使合作组织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为。

从理论上讲,在没有涉及到信息问题的时候,区别默契合作策略性行为和明确合作策略性行为的意义并不大。在没有涉及到信息的模型中,每个企业都知道与其他企业接触时会确定的协议,并且能够及时发现欺骗行为并加以惩罚。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就无需明确地合谋。但是现实中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是广泛存在的。比如我们不排除在一些行业中,厂商的价格易于被竞争对手察觉,但是在另外一些行业中,价格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被掩盖起来。比如厂商只把产品卖给少数大买主(交易次数少, 但每份订单大的情形)的时候。  还有当厂商不公开报价而是与每个买主进行特别交易的时候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削价只能被竞争对手滞后观察到。由于时滞问题,背叛企业的损失就减小了,从而背叛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单靠默契合作是不够的,而明确合作策略性行为的多种商业实践本质就是解决寡头合作厂商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转售价格维持通常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上下游价格控制关系。如果零售商不按供应商的建议价格销售商品,供应商就拒绝供货。理论界关于转售价格维持到底是一种制造商共谋还是零售商合作行为一直存在争议。

其中一派的观点是转售价格维持是便利上游制造商合谋的商业惯例。在制造商合谋的过程中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零售商的成本是不同的,那么市场上零售价格波动是由于制造商定价不同造成的还是由于销售商成本变化或零售加成额变化而造成的呢这一般难以辨别。这样即使制造商制定了统一价格,背叛行为根本无从判别,因为一个厂商可以是矢口否认这是零售环节造成的,完全不是他的过失,但暗中却偷偷降价。转售价格维持通过消除价格波动使背叛行为易于察觉,因为它要求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一个底线。还有一方的观点是转售价格维持是下游销售商之间的合作行为,这时上游供应商成为实际上的监督人,一旦发现零售商有任何超越价格底线就停止供货,以给予惩罚。 基点定价实质上是解决了由于厂商所处地点不同所带来的合谋的困难。基点定价使总的交货价格等于交货定价基点的通行市场价格加上从该地始计的运费,这样就防止厂商将折扣暗含在运费当中。

有些行业,寡头厂商在地理上很分散,如果运输费用比较可观的话,厂商间达成和维持合谋的协议执行就变得困难重重了。在基点定价下,离产地较近的顾客支付的价格通常要高于货品的价格加上实际运输成本,反之低于。 (meeting-competition clauses)

合作策略性行为的明确合作策略性行为

现实中有两种一致-竞争条款。一种是“不一致就解除”条款,供应商与顾客间签订合同规定供应商将与竞争对手的价格一致,若不一致就解除消费者购买的义务,消费者就可以寻找更优惠的供应商。另一种“不解除”条款使得供应商对消费者的承诺以合同的形式保存下来,但是没有解除的条款。

一致-竞争条款实质上是将顾客作为监督人,这种机制使得顾客有激励去监督和报告竞争对手的价格。这样价格偏离行为的察觉就容易多了,且竞争对手率先降价的激励也没有了,因为这样他将失去所有的顾客。 价格领导是指行业的价格变化总是由一厂商率先做出的,然后这个变化立即被其他厂商所采纳,价格领导解决了选择合谋结果的问题,领导者的价格就是合谋的价格。

很多行业都表现出这种模式:一家或少数几家厂商正式决定价格,其他厂商则跟随,通常有几天的实践延滞。由领导厂商发起的价格变动有很大的凝聚力,并且不存在阻碍作用或者不同意见的厂商时,就存在着有效的价格领导。行业中厂商的数量越少,价格领导就越有效。我们这里讨论两种主要的价格领导方式:晴雨表价格领导和支配式价格领导。

在支配式价格领导的情况下,一家厂商因为自己的规模较大,顾客忠诚度相对于其他竞争者高、成本较低而把自己定为一个价格领导者,随后这个领导厂商的行动就如同在它的细分市场中的垄断者一样,把价格定在利润最大化的水平上。这时就存在一个问题:领导厂商采取这个策略,是什么推动跟随厂商接受已确定的价格呢?在某些情况下跟随厂商是由于害怕低成本厂商的激烈报复。

在支配式价格领导的情况下,一家厂商因为自己的规模较大,顾客忠诚度相对于其他竞争者高、成本较低而把自己定为一个价格领导者,随后这个领导厂商的行动就如同在它的细分市场中的垄断者一样,把价格定在利润最大化的水平上。这时就存在一个问题:领导厂商采取这个策略,是什么推动跟随厂商接受已确定的价格呢?在某些情况下跟随厂商是由于害怕低成本厂商的激烈报复。

6.预告价格变动

预告价格变动实际上减小了率先实行价格变动的厂商负担的风险。一个厂商率先提价面临着其他厂商不跟进的风险,那么其市场份额就会大大减小。如果先行提价的厂商要比慢慢跟随而动的对手厂商多承担一笔损失的话,就没有哪家厂商愿意充当价格领袖。预告价格变动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方法。该行业的其他厂商可以在提价生效前决定是否跟从。如果对手均决定不跟进,提倡提价的厂商就可以不实施提价。在需求下降的情况下,首先削价的厂商相对后削价的厂商会获利更多。因此每家厂商会争相降价。由于提前通知价格下调,保证没有厂商会从先行削价中获利就能缓和厂商们的削价冲动。 有些寡头厂商通过分配给每一个厂商一定的购买者或者地理区域从而成功地维系了合谋。因为一旦有厂商降价,那么某一地区的销量就会减少从而背叛行为易于察觉。波斯纳发现7.8%的反托拉斯案例涉及客户的分配。

另有一种有效的商业行为是市场份额固定。只要市场份额容易观察到,当然就没有厂商愿意降价。因为首先这易于被察觉,察觉到厂商就可以调整产出水平保持在行业中的适当份额。所有的厂商都预期到这一反应,这样就没有厂商会有增加自己产量的动机,因为在报复后只是减少了自己的利润。

合资,合营,合作,合伙的区别

1、乔治·华盛顿小时侯,他的爸爸在果园里种了一棵品种极佳的樱桃树。后来,华盛顿的爸爸买了一把十分锋利的斧子,华盛顿发现了就想试一试斧子有多么锋利,于是他抡起斧子砍向了樱桃树。没想到,还是小树苗的樱桃树十分弱不禁风,被砍倒了。华盛顿的爸爸发现自己心爱的樱桃树被砍了,十分生气,大声质问是谁干的,华盛顿虽然很害怕,但还是坦白说是自己砍的。爸爸听后,并没有责备他,反而还夸华盛顿诚实。

2、鲁迅曾说过一句话:“诚信为人之本”。华盛顿能够坦白承认错误,这一点,是尤其可贵的。正像古人所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毛泽东同志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清醒地看到,“任何政党,任何个人,错误总是难免的”问题在于,错误发生之后,是承认之、改正之,还是推诿之、坚持之,区别很大,后果也是完全不同的。

3、中国历史上的两个典型事例:一个是秦穆公。公元前628年,秦穆公不顾谋臣蹇叔的竭力反对,派大将率军远途奔袭郑国。因郑国获讯作了准备,秦军只好无功而返。归途中不出蹇叔所料,在肴山遭晋军伏击,大将被擒,全军覆没。秦穆公面对自己因刚愎自用而导致的惨败,没有推托责任,怪罪部下,而是公开认错,痛改前非。他“素服郊次,乡师而哭,曰:‘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曰:‘孤之过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见《左传》)秦穆公谦诚坦白的胸襟和坚决改正错误的态度,赢得了臣民的尊敬。三年后,秦军终于在彭衙之战大败晋军,使秦国声威大振,为后来称霸乃至统一中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4、袁绍。东汉末年,称雄冀北的袁绍,不听谋士田丰劝阻,贸然发动官渡之战,结果大败。袁绍不但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而文过饰非,将田丰杀了。他固执地坚持错误,加上心胸狭隘,偏信谗言,使得士气涣散,人心惶惶,人才外流,终为曹操所灭。

从以上两个事例中,我们可以感悟到:善于发现错误,敢于承认错误,勇于纠正错误,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项重要执政能力,也是一种必要的执政智慧,更是诚信的最高境界。用当今的话说,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它体现的不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自信,是一种责任意识,是对干部群众的信任,也是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解决问题的好方式。如果对已经出现的问题不作坚决纠正和解决,就可能带来一连串、甚至更严重的问题。问题多了、大了,就会积重难返,最终可能一朝覆亡。袁绍不正是这样毁掉的吗?

合资和合营是一个概念(合资合营),合作与合伙是一个概念(合作合伙)。

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比较:

(一)相同之处

1、无论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还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它们共同的基本特征:都是依照中国的法律程序而设立的企业;其法律地位都有是中国企业法人;都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开办企业的资金中都有外国资金。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都是外国企业、外国经济组织、外国个人与中国企业、中国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共同举办的企业。

(二)不同之处

1、投资分配和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契约式中外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在签订的合同中确定,包括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利润、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解散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都在合作各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

中外合营企业是中外合营者对企业都有投资,并以同一货币计算投资、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进行清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期间不得提取折旧费还本付息。中外合营企业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形式、企业法律地位不同

合作企业的法人资格有可选择性。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只有当其具备法人条件时,才可以依法核准登记为法人;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合营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3、资本回收方式不同

合营企业只有在依法解散时,外国合营者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在合营企业的存续期内,外国合营者是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只能通过转让的方式收回资本。

合作企业中的外国合作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一般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4、经营管理机构不同

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及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成为最高的权力机构。

合作企业的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合作企业可以采用董事会制,也可以采用联合管理委员会制,还可以采用委托管理制,即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

5、企业性质不同

合营企业各方投资应以货币计算股权比例,并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而合作企业各方以货币以外的方式出资,无须以货币作价。

扩展资料:

合资,一般定义为由两家公司共同投入资本成立,分别拥有部分股权,并共同分享利润、支出、风险、及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与策略联盟不同。策略联盟与公司股权无关,在形式上也较不严谨。合资公司可能只为一个专案或计划而成立,也可能像索尼爱立信这样以合资企业的形式持续合作经营。

合营,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合作,指共同创作;共同从事;二人或多人一起工作以达到共同目的;联合作战或操作。合作的条件包括:目标一致;统一的认识和规范;相互信赖的合作气氛;具有合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一定物质基础。

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而且它不仅可以应用在生活中,也可以应用在工作上。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合资百度百科-合伙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