轶事记录法和日记法的区别
研究对象不同,研究方法不同。
1、研究对象:日记法的研究对象是儿童,而轶事记录法的研究对象是特定的行为。
2、研究方法:日记法是长期跟踪观察、描述记录观察对象的行为表现和行为变化,而轶事记录法是研究特定行为或异常行为。
描述记录的方法包括:日记描述法、轶事记录法和连续记录法。
日记描述法是指对同一个或同一组被试在一段延长的时间内进行反复观察,把观察到的被试的各方面的新行为、新发展记录下来,进行研究的方法。日记描述法能提供较长期,较详细的第一手资料;日记描述法记录被试发展的真实过程,连续行为;日记描述法描述被试的生活环境及其各种行为,有利于对行为进行质的定性分析。
轶事记录法是教育评估手段之一。将学生在各种自然生活情况下自然表露的行为特点直接而具体地记录下来,作为学生性格、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评价资料。既记录好的行为,也记录不好的、特异的行为。要求如实、客观,记录者的意见或解释不能与事实混在一起。
连续记录法是用来测量目标行为的一种记录方法。即在一个观察阶段里记录每一次目标行为的出现,主要记录目标行为的频率、持续时间、强度或潜伏期。连续记录法能将行为的经过、细节以最大的可能性保留下来,供日后使用;连续记录法记录下来的资料是连续的,具有连续性;连续记录法对于行为发生的过程都以或详细或简略的方式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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