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和二手房买卖的区别
法拍房和二手房买卖的区别
1、售价不同。法拍的房子,一般都是用来拍卖的。法拍房之所以之所以会这么便宜,是因为法拍房的价值需要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在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出来之后,到挂网拍卖的时间通常都需要在半年或者一年之后,而在这段时间内,房地产的价格都会有一定的上升。二手房都是以正常的市价出售,价格和一手房差不多,有些甚至还在一手房之上。
2、办理手续的时间不同。对于满足银行贷款要求的房产,五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手。二手房买卖,银行的贷款审核周期较长,中间有很多变化,买房的风险增大。而且,法拍的房子,三个月后,就能完成所有的手续,将房产转移到买家的名下。
3、安保措施。这套房子是在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才开始拍卖的,所以它的所有权是非常明确的,不会再被查封、被抵押。从拍卖成交之日到产权过户的时间通常为3个月左右。这意味着,在3个月内,你就能将该法拍房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样你就能保证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二手房的交易具有很大的风险,在房屋的买卖过户过程中,有很大的可能会因为卖家的其他债务而导致该房产被法院查封,或者是卖家一房多卖,或者是因为首付款支付至卖家的名义被挪用,导致了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购买法拍房的注意事项
1、购买法拍房的人可以参与竞拍,但也有可能会有一些潜在的风险,比如拍卖的时候会有人提出异议,或者会有长时间的租赁合同,或者会有人占据一间房子,或者是没有参与拍卖的人是唯一的房子。在竞拍的时候,也会出现一些人,故意加价,或者是自己出价过高的情况。
2、房产的价值很大,涉及到的资金也很多,而且涉及到的问题也很多,特别是在房子的最终交付上,会有很大的风险,因此,我们需要委托一家专业的拍卖行,这样才能确保房子的交付,同时也能确保房子的顺利过户和过户。
法拍房和变卖房有什么不同
"法拍房"就是法院拍卖房产的简称.一般情况下,有如下几种情况的房产会成为"法拍房":
1。商业贷款产生。购房人向银行贷款购房的,在不能如期如数偿还贷款时,银行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贷款人就被抵押贷款拍卖变现来偿还贷款的;
2。民间借贷产生。比如:张三借李四的钱,约定以自有房产抵押给李四,到期不能还款,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李四不能直接取得抵押房产,也只能向法院申请张三还款,并出示抵押或借款协议,要求法院在执行阶段拍卖张三的房产来还款;
3。司法没收产生。比如:刑事案件中有判决没收犯罪嫌疑人个人全部财产,如该财产涉及不动产,该不动产依法可进行拍卖,变现后的钱款收归国库;
4。无主财产。这个很容易理解,就是无人认领的房产。这个也可以进行拍卖,但现实生活中几乎很少发生。
“法拍房”有几个潜规则是需要大家了解的:
1。房屋权属可能存在某种瑕疵,如未交齐土地出让金;没有房产证(或暂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未交清物业费、取暖费;房屋里面带有租客等等情况,这些法院是不负责解决的,如果参加竞买,这些东西要由竟买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2。参加竟拍后,一旦成交,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竟买人一般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一次性交齐全部款项。
1、程序不同,法院拍卖首先是要先出公告,并通知到有关人员的到场。而变卖则没有此规定。
2、期限不同,法拍房周期一般为一天,变卖房一般为60天。
3、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不同,法院拍卖时须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估价,确定底价,然后通过竞价,确定拍卖标的价值。变卖则无此程序。
4、形式不同,法院拍卖采取公开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当场成交。而变卖则可直接交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售。
5、标的范围不同,法拍房范围比变卖更广,其地位也比变卖更重要。
6、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强制执行的范围不同,变卖的范围更广一些,它不仅包括查封、扣押的财产,也包括未经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购买法拍房的弊端是什么
1、产权不明。法拍房的弊端之一就是产权不明。在竞拍前一定要了解该房屋有没有债务问题、有没有多次抵押等。在竞拍的时候法院是不会明确告诉购买者房屋的背景和被强制拍卖的具体原因的。
2、房屋瑕疵。在对房屋进行拍卖时,通常只对瑕疵进行简单描述,而对房屋存在的其它问题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基本都不会注明。
3、费用不明确。由于法拍房不会公布拍房以前的交易情况和房屋的性质,如继承性质的房屋、商业性质的房屋等,有的房屋过广涉及的税费非常高,买受人竞拍前一定要有充分准备。还有可能原业主拖欠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这些都需要买受人承担原业主所拖欠的的费用。
4、有租赁无法入住。一开始没有租赁的法拍房,到过户时突然冒出拿着10年、20年租赁合同的住户不肯腾房。或者买受方所拍的房屋里面有老人小孩也赖着不搬出去,那刚需买家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入住的。当然购买者也不要指望执行法院帮自己腾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