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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招标单位、承包商、投标单位的区别?

是丫丫呀1年前 (2023-12-04)阅读数 10#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专案单位

业主、招标单位、承包商、投标单位的区别?

业主是出钱建设的投资人,针对承包商而言;大多数时候也称为建设单位,与之对应的称施工企业;

招标单位这个称呼比较笼统,可以说是业主,也可以说是招标代理公司,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业主或建设单位称招标人、具体操作招标投标活动的称招标代理公司

承包商和投标单位都是指施工企业,只是阶段不同,说法不同而已。在合同履行期间即施工阶段,施工企业称为承包商;而在招标投标阶段,施工企业称为投标单位。

关系:业主拟建房屋,委托代理公司通过招标投标程式告知投标单位来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就称为承包商。

招标单位有关人员是否应拒绝该投标单位的投标?

招标人应该不好禁止投标单位来报名投标吧,除非这是一家被公告,目前不好参加工程投标活动。

招投标中招标单位可以随便降低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吗

1、问题中“随便”两个字本身已经说明提问者的态度。招标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变更招标档案的权力,也有将变更告知潜在投标人的义务。法定招标专案,只要招标档案(含资质要求)变更符合法定程式,就允许。不合法的变更就不允许。而且,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档案(含变更)中不合理的内容提出质疑。

2、招标投标活动本身就是一种最规范的采购方式,程式要求比较严格。所以招标投标活动、尤其是法定招标专案,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

招标单位代表邀请投标单位中标合法吗?

不合法。你可以看看招投标规范。招标单位不能直接邀请或私下自行决定投标单位。那样的话就是假招标了。

是招标单位原因导致投标单位废标怎么办

废标是指 *** 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如果是是招标单位原因导致投标单位废标,可以依法按招投标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标书招标单位制作还是投标单位制作?

招标书也就是招标档案是由招标人、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制作的。

投标书也就是投标档案是由 投标人、投标单位 制作的。

招标共有20家投标单位报名,18家投标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招标代理经过与业主商量,最后确定了8家投标单位

资格预审可以采用有限数量制和合格制。所谓合格制,即报名单位只要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即入围;所谓有限数额制,意指报名单位首先必须满足资格预审所提出的要求,在这个基础上:

1,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等于限定名额,则全部入围;

2,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多于限定名额,通常采用对资质进行评比打分的办法决定最终入围名单。

限定名额常见数量为9家,绝对不可少于3家,约定最终入围限制在4~8家也常可见到。

不管怎么说,资格预审的方法应该在资格预审档案里有所规定。也就是说,各家单位在报名的时候就知道采用何种方法了,而不是招标人后来决定。

标底是么意思?招标单位价格底线(底线的底意思),招标单位标底为1000万,投标单位投标必须高于1000万?

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装置,或工程和装置都有而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是业主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预测和控制,是招标工程的期望价格。

以前投标采用暗标暗投,也就是标底事先不知道,哪家最接近标底,就谁中标,但现在这种方法用得少,多用明标暗投,就是标底事先公布,所有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标书中规定的范围,评标时再参考标底.其作用就是控制投标的报价.

招标单位是竞争性磋商档案,那投标单位应该叫啥

中国电力招标网 1、认真研究招标档案 认真研究招标档案是标单位争取中标的第一要素。虽然招标档案基本相同,但每个专案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一定会在招标档案上反映出来,只是许多投标人认为都是一样的,没有仔细看而忽视了。有的工程工程量清单上要求增加的内容和技术要求与招标档案上的要求不统一,通过审查和澄清,可以将此统一起来。 2、仔细审查和复核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1质量: 针对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虽然规范上有明确要求,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人员水平的参差不齐,表现为部分编制内容不完整,该编的未编,已编的部分留有活口;也存在以建筑工程为主的工程,安装工程工作量相对较小时,有些非安装编制人员编制的安装工程量清单就会出现漏项或与工程出入较大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投标单位,在拿到招标档案时,不注意审查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只是把投标报价作为重点,以为控制了总价,投标就可中标,其实不然,由于清单的问题,不仅带来评标过程中的困难,而且也给签订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在投标单位拿到招标档案时,根据招标档案的要求,要对照图纸、招标档案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和复核。2.2数量: 虽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需要投标人逐项计算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其数量已经由投标人提供了,但是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旨在为所有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而最终通过进度结算形成的工程造价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都会与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有出人,尤其是受设计深度影响,招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时有些工程量是估算的,因此误差较大。为了使投标报价既有竞争性,同时为中标后能够获得较好的施工效益,投标人应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为费率选取和合理平衡最终投标报价打好基础。在复核工程量时,对于几何形状规则、尺寸确定的构建(比如梁、板、柱、墙等),主要复核是否有明显的计算错误;对于几何形状不规则、几何尺寸需要在施工中核定的专案(如平整场地、土石方工程、桩基等),需要结合现场考查和标前会,获取必要的资讯,分析工程量增减的可能性,估算工程量差值。 3、合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专案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其中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中,每一项都是由“量”和“价”两个因素组成的,即完成一个合格计量单位专案所需要消耗的人工数量、材料数量和机械台班数量以及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所组成的费用。 人、材、机的消耗量应该根据本企业的企业定额消耗量标准确定,在没有企业定额的情况下,就参考 *** 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消耗量定额。编制报价书时注意,此消耗量定额中人、材、机的用量是一个可按工程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的数量。人、材、机单价是市场价格可从多渠道获取,对获取的资讯要进行综合分析和调整才可使用,最直接、最快捷、最准确方式是应用本企业材料供应部门所掌握的资讯。但是在目前招投标中,为了便于评标,招标档案中往往会规定一些人、材、机的单价和调整范围,所以编制报价书时,投标人一般只对招标档案中涉及到的人、材、机单价作适当调整,招标档案没涉及的单价一般按消耗量定额中的单价,不作调整。 目前,材料资讯并不十分通畅,地方有关部门释出的资讯材料种类有限,规格型号不全,而新材料新工艺又不断涌现,材料价格变动频繁,资讯价不能满足实际投标的需要。因此投标单位必须自己收集大量的材料价格资讯,并不时更新,特别是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料和装置,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其价格占安装工程造价比例相当大,所以掌握大量的材料价格资讯是非常必要的。调整材料价差后就要考虑适当的管理费、利润及风险。所计取的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一般都是经过投标单位的精心测算或根据经验得出,基于现阶段评标大多采用的“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管理费率和利润率都取得较低,风险也必须确定适当。 确定综合单价还应注意如下事项:(1)以专案特征描述为依据。当出现清单中专案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以清单的专案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到施工时,发、承包双方再按实际施工的专案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2)材料暂估价的处理。招标档案在其他专案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应按其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4、合理确定措施专案清单报价 措施专案清单指为完成工程专案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实体专案。措施专案清单计价应依据投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专案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专案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措施专案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此费用不能参与市场竞争。在确定措施专案清单费用和其他专案清单费用时,要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除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专案外,每个工程还有其特殊性,针对其特性,费用专案可以增减,并确定不同的费用比例。 比如,更新改造工程专案,一般都是在原址施工,因场地狭小,势必增加材料的二次搬运费:若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势必产生劳动降效费。又如道路工程,要充分考察其周围环境和原有地下管网等情况,考虑是否增加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考虑需保护的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的保护费用,考虑地下管网的保护费用等。这些可以预见的施工情况考虑得愈充分,报价就愈客观准确,企业承担的风险就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 5、其他专案清单计价的编制。 其他专案费主要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以及总承包服务费,投标报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专案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计日工应按照其他专案清单列出的专案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在招标档案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装置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6、合理取费,确定工程报价。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后,过去那种单一严谨的计价方式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特别是取费专案和取费标准。以前,取费向来是遵循行业规定计取,而现在已转变成行业指导性和参考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测算出单位工程报价中的各种费用比率,因此给企业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计取哪些专案,计取多少费用,必须综合考虑,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前提下,各种费用也不可能考虑很多和很高。管理出效益,只有管理水平高、综合实力强的企业才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上风。当然,规范和税金具有强制性,在投标时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取。 7、合理确定投标报价策略 投标策略是投标人在投标竞争中的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良好的投标策略运用,将会大大有利于我们的工程的利润获得。常用的投标策略主要有: 7.1根据招标专案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报价。遇到施工条件差,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总价低的小工程;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报价可高一些。遇到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其他投标人都可以做的工程;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装置无工地转移时;在附近有工程,而本专案又可以利用该工程的装置、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的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等等情况,报价可适当低一些。 7.2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工程专案总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专案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报价方法。 (1)能够早日结算的专案(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可以适当提高报价,以利于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后期工程专案如装置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 (2)经过工程量复核,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专案,单价适当提高,这样最终结算时可多盈利,而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专案单价适当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3)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可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则可降低一些单价;或者对于图纸中采用的工程做法,承包商认为施工中可能会发生变更的,可降低单价,在工程实施阶段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时通过索赔再寻求提高单价的机会。 (4)暂定专案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工程不分标,不会有另一家投标人施工,则其中肯定要施工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施工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专案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价。 (5)单价与包干混合制合同中,招标人要求有些专案采用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这类专案多半有风险,而且这类专案在完成后可全部按保价结算;其余单价专案可适当降低。 (6)有时招标档案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专案报“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将表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装置费报的高些,而材料费报得低些,在以后补充专案报价是,可以参考表中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继而可获得较高收益。 7.3计日工单价的报价。如果是单纯计日工单价,不计入总价,可以报高些,以便在招标人额外用工或使用施工机械时可多盈利。但如果计日工单价要计入总报价时,则需要具体分析是否报高价,以免抬高总价。 7.4暂定金额的报价。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1)招标人规定了暂定金额的分项内容和暂定总价款,允许将来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这时应对暂定金额的单价适当提高。 (2)招标人列出暂定金额的专案和数量,但没限定总价款,要求投标人列出单价和总价,可采用正常报价,如果估计今后实际工程量肯定会增大,则可适当提高单价,使将来可增加额外收益。 7.5分包商报价的采用。总承包商在投标前找两三家分包商分别报价,而后选择其中一家信誉较好、实力较强和报价合理的分包商签订协议,同意该分包商作为本分包工程的唯一合作者,并将分包商的姓名列入投标档案中,但要求分包商相应地提交投标函。可以防止分包方时候反悔和涨价,还可能迫使分包时报出较合理的价格,以便共同争取得标。 工程量清单报价不是一项简单的机械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报价作为一个经济指标,是投标企业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能反映出投标企业的实际能力,在竞争中体现公平。施工企业必须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充分考虑工程消耗量、各种消耗价格、各项费用标准等方面因素,尽快建立起适合本企业特点的施工定额,熟悉掌握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技术要素,讲究一定的投标策略,以高质量的报价来提高中标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招投标中,是不是招标单位先开个价,然后投标单位再开价?

现在的招标都是暗标,招标单位事先制作标底价格(标底严格保密),有些是用各个投标单位报价去掉最高最低价然后取平均值,然后按各投标单位投标价格与平均值的偏差打分。各投标单位标书(含投标价格)贴封条加盖公章,严格保密。开标后开启各投标单位标书,依据报价与标底或平均值的偏差进行打分,最接近标底或偏差值的投标单位中标。

希望对你有帮助。

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区别

1、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 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备买进的商品名称、件,邀请投标人(卖方) 参加投标的行为。

2、投标是指投标人(卖方) 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目前,大多数国家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招标购买设备、材料和日用品等。在进行资源勘探、开发矿藏或招商承建工程项目时,也常采用招标方式。

3、简单来说,甲方有个项目需要找乙方做,但是甲方不知道哪个乙方比较好,所以通过对外招标的形式,叫一些乙方公司过来参与竞争,在这个过程中,甲方通过各种条件进行筛选,最终挑选出更加符合条件的乙方来完成这个项目,甲方就是招标人,乙方就是投标人。招标是买东西,投标是根据甲方的需求去进行响应,是在试图卖东西或提供服务给甲方,二者区别很大,但又有联系,类似“买”与“卖”的关系。

一、招标信息

招标信息是招标公告、招标预告、中标公示、招标变更等公开招投标行为的总称,招标信息主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在报纸、电台、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的项目公开招投标信息,主要是为了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划分、数量、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二、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指招标人在进行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需求、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交易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一种文书。

三、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公开招标的法律要素有:招标人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投标;邀请投标对象是不特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区别是招标是甲方既业主,投标的是乙方既客户,业主单位需要实施某项工程或对外承包某项服务,需对外公开招标或请招标代理对外发布招标信息,有资质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按照招标信息制作标书进行投标,招标单位接到投标人文件后再通过评标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区别

主要区别是角色身份不同。

招标人是工程项目投资者(甲方)代表或投资者委托人。

业主、招标单位、承包商、投标单位的区别?

投标人一般都是工程项目承包商(乙方)代表或委托人。

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区别

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主要区别叙述如下:

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是工程任务的发起方,通常是出资方被称为业主。

投标人接受招标邀请函或对招标公告做响应投标参与工程任务。是工程任务的接受方,通过完成施工任务获取收入。

招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投标人编写投标对应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才算有效合格投标文件入围允许投标活动。

招标人通常是一家单位,投标人是3家以上的单位参与才有效。

1、投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中标为目的响应招标、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些特殊招标项目如科研项目也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简单地说,就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招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择优选择中标人为目的的、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单地说,就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也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

4、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一般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其他部分组成。

通俗地讲,这四者的关系是: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和要求发出招标文件,而投标人则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交给招标人,以参与竞争该项目。

招标人是业务提供方、需求提出方,包括业主(实质性出资方、使用方、成果受益方)、甲方(通常与业主方指向同一,但代建、代管方只能称为甲方不属于业主)、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阶段)、总包方(专业分包时,总包可能作为招标人)等,并不一定是出钱的单位(如招标阶段的代理单位)。

投标人是业务实施方、服务提供方,工程施工类的即施工方,设备材料类的即供货方,服务类的即服务机构。

招标人、投标人只是针对具体某一项目中不同单位的归类划分,同一单位在不同项目或不同阶段,可能作为招标人也可能作为投标人。如总包施工方,未进行专业分包时,作为投标人;专业分包时,它可能作为招标人。再如设计院,施工图设计招标时,它是投标人;具体实施时,比如人防需分包给其他专业设计院,那么它也可以作为招标人发布人防设计招标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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