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与相互关系的区别?两者不是一个意思吗?拜托各位大神
我只知道一个相互作用实在与关系实在的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通常人们把“自在实体”通过观测信号到“现象实体”的认识过程忽视掉了,直接从物质经“自然力”到现象实体,这样,物质、“自在实体”常不加区分地统一看成“本体”。 科学实在论的真理派,把“现象实体”误认为“自在实体”,抹杀了“自在实体”与“现象实体”的区别;反科学实在论的经验主义者则是只看到了现象,而丢掉了“自在实体”。前者忽视了观察信号对“自在实体”在时空显现上的影响,后者则是忘记了观察信号没有作用对象,现象不可能出现的道理,显然两者都是片面的。 我们的目的是取二者之长,去二者之短,建立一个合理包容二者的综合理论,这意味着辩证地重构康德批判哲学的现代物理图景。 自然界中有两类基本粒子——费米子和玻色子,玻色子是传递相互作用的粒子。基本相互作用是在交换玻色子中实现的。与抽象的关系不同,基本相互作用仍然体现为物质的交换;同样,与抽象的关系实在论不同,相互作用实在论中物质仍然是第一性的。 基本相互作用是通过交换玻色子实现的,玻色子是物质的一种表现形式。光是玻色子,它传递电磁相互作用。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 , 人类认知实在性的过程是物质作用的过程。将物质的相互作用过程抽掉,变成抽象的关系,也正是这种抽象,让关系实在从“虚无”的逻辑起点出发,为量子对象不可追踪铺设哲学基础。 相互作用是建立关系的基础,但相互作用并不等于关系。相互作用实在与关系实在有联系更有重要区别。关系实在通过关系的抽象化 , 在不经意中抽掉的正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内核—物质的第一性,关系实在认为关系第一性 , 抽掉现象、现象实体背后的本体 , 这对唯物主义认识论无异于釜底抽薪。在相互作用建构实在论中 , 狭义相互作用原理向广义相互作用原理的过渡 , 不是物质第一性向关系第一性的转变 , 而是自在实体向现象实体的转换。在我们看来 , 关系实在实际指的是现象实体的实在性。不是关系实在包含了相互作用实在 , 而是关系实在只停留在现象实体认识层次。现象实体是开放的 , 关系实在的开放性 , 体现为现象实体的开放性。关系实在是片面放大经验关系的产物。 总之,反科学实在论和关系实在论者丢掉了“自在实体”,只通过现象建构关系,而我们却通过相互作用,建构“现象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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