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和科员的区别
职员和科员的区别在于职务级别和工作职责。
职员是一个较为普遍的职务级别,通常是指在企业或机构中从事一般性工作的员工,职务级别较低。而科员则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职务级别,通常是指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员工,职务级别相对较高。科员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承担较为重要的工作职责,例如部门管理、政策研究和专业咨询等。因此,职员和科员的职务级别和工作职责存在较大的差异。
职员与科员的区别
1、职位不同。
科员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应的为一级科员;科员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应的为二级科员。
2、定级不同。
科员一的定级条件依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为二十六级至十八级;科员二的定级条件依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为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3、晋升要求不同。
依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资格:
1、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2、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3、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4、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5、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6、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7、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8、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9、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10、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第三章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职员(机关、企业、学校、团体里担任行政或业务工作的人员)和工人;
科员其实就是一般工作人员,非领导干部分为八种: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扩展资料:
职员,是指担任行政和业务工作的人员。?[1]?机关、企业、学校、团体里担任行政或业务工作的人员 、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即国家公职人员)即指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是指依法履行国家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责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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