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律中诛九族和诛三族各指什么……
诛九族来自秦变法后的夷三族法。“九族”指亲属。“九族”是上自高王母、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身、母、王母、曾王母、高王母。
诛三族或曰“夷三族”。而对于三族的说法,亦有不同。有说,阿姥、母父、兄弟是三族;另说,则以姥、母、父为三族;亦有以母父、身、女男为三族的说法。而于秦末时期被处以诛三族的丞相李斯和宦官赵高就是史例之一。
古代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灭“九族”,即“株连九族”。随着时代的变迁,“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
扩展资料:
族刑的来源:
族刑发源于战争,在上古时代的各族征伐中,战败的一方往往要全族集体受罚,故最初的刑都是族刑。从上古至汉初,族刑适用广泛、形式多样,可以称之为泛族刑时代。
其后,随着汉文帝的刑制改革及魏晋以来的法律儒家化运动,族刑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严重违反儒家伦理的重大犯罪行为方适用族刑,轻罪不再刑及亲属,族刑的适用范围得以大大缩减,在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各朝律典中,明确规定适用族刑的罪种,不过谋反、谋大逆、谋叛、不道等寥寥数项。
族刑罪种的减少,固然是法律的进步,也是法律儒家化的结果,因为儒家也讲“慎刑”,族刑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当然应该用来制裁违反儒家根本伦理的重大犯罪行为,而不是不分罪行轻重,一概适用。
但另一方面,儒家家族一体的观念又要求法律应以家族为本位,族刑从凡罪皆适用缩减到寥寥数项,似乎又有些矫枉过正了,难以充分体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家族伦理观念。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一是用诏敕、条例或特别法的形式扩展族刑的适用范围。
如清代,除了《大清律例》所规定的族刑罪种外,条例又将谋杀制使长官、刁讼、劫狱、邪教会党、妖言、科场集体作弊、贪污等原本不该缘坐亲属的犯罪行为,也纳入到族刑的制裁范围。二是扩大流刑的适用范围。
流刑要求亲属必须与正犯同流,从罚及正犯亲属的角度来看,流刑与族刑并没有区别,但处罚手段较为温和。在族刑制度中,给予正犯亲属的是刑事处罚,而流刑中给予正犯亲属只是陪同流放的行政处罚。
流刑的这一特点,使之既能体现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观念,又不违背“慎刑”的原则,故在族刑罪种减少之后,替代族刑成为主要的株连方式。总之,重视家族成员的连带责任,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本质特点之一,法典中族刑罪种的减少,并没有改变这一本质。
参考资料:
经常说的灭九族,是指哪九族?
诛九族应来自于秦变法后的夷三族法
九族”也是指亲属。但“九族”所指,同样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九族”一说的出现,与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封建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灭“九族”,即“株连九族”。随着时代的变迁,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
诛九族
n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n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n 相关故事: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汉语大词典对三族的解释有几种说法。
(1)谓父、子、孙。《周礼.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郑玄注:三族,谓父、子、孙。《仪礼.士昏礼》: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郑玄注:三族,谓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按,前注据父言之,故云子、孙后注据子言之,故云己与子,二注义同。参阅孙诒让《周礼正义》
(2)谓父族、母族、妻族。《大戴礼记.保傅》:三族辅之。卢辩注:三族,父族、母族、妻族。《庄子.徐无鬼》:夫与国君同食,泽及三族,而况父母乎!成玄英疏:三族,谓父母族、妻族也。《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啎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李贤注引《汉书音义》:父族、母族、妻族也。
(3)谓父母、兄弟、妻子。《史记.秦本纪》:法初有三族之罪。裴骃集解引张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
若是说法二,那么夷三族好像重一些。
三族
历史上的解释有几种:
1.三族指的是父族、母族、子族;
2.三族指的是父、兄、子三族
史上最早出现在商代,而后出现了五族、七族、九族,明成祖时代曾有过登峰造极的十族。常见于中国古代的刑法中,作为一种极为严酷的刑罚,叫做:“诛三族”,即族诛。
秦代的诛三族主要步骤有:
1.在额头上刺字;
2.剜掉鼻子;
3.割掉手指脚趾;
4.乱棍打死;
5.将死尸的头割掉;
6.剁成肉酱。
灭九族的九族为九代的直系亲属,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一般认为,“九族”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所谓“父族四”,指的是当事者自己一族,外加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所谓“母族三”,指的是当事者外祖父的全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所谓“妻族二”,指的是岳父全家和岳母的娘家。由此可知,如果当事者的“九族”被诛灭,也就意味着所有和当事者有一丁点儿血缘关系的人全部被诛杀。这就彻底了断了任何后来者的复仇。
灭九族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
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何谓“九族”?“九族”包括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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