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和开庭有什么区别
庭前调解和开庭区别如下:
1、阶段不同,庭前调解属于民事案件立案后,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前进行的调解,而开庭调解属于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并且都有和意且案情已大致查清楚的调解;
2、意义不同,庭前调解能够减少法院审判压力,而开庭调解则是必须的程序;
3、适用情形不同。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而且双方矛盾较小则使用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则是必须的程序,所以案件都适用。开庭调解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开庭审理后,都有和意且案情已大致查清的情况下进行的;庭外和解在开庭前后都可以进行,前提是双方达成合意;法院调解在开庭前,开庭审理时,做出终审判决前都可以进行。法院调解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必要程序。
庭前调解是在法院正式开庭之前双方当事人就该案进行协商的过程。
开庭即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
一、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调解:
1、诉前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初始状态;
2、立案调解,对案件进行调解,属于一种有效补充;
3、庭前调解,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的先行处理程序;
4、书信方式调解,能够调处纠纷;
5、社会化调解,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群众协助;
6、开庭调解,属于开庭审理的组成部分;
7、送达调解,充分利用与当事人接触见面的时机,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
二、庭前调解作用如下:
1、不经过开庭程序,可以减少庭审中的矛盾与对抗;
2、容易调解和好;
3、协议便于履行,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障碍。
总之,庭前调解和开庭有明显的区别,但都是人民法院常用的调解方式,如果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刑事庭前会议与开庭的区别
法律分析:1、受理范围不同:庭询是指不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询问制度。
具体是指当不开庭审理二审案件是对部分事实和证据有疑问时,法院主动向当事人进行询问。所以,庭询是不开庭的二审中的特有制度。一审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除外,均应当公开审理。
2、人数不同:二审开庭有三位法官,但庭询有一位法官即可,庭询不是正式开庭。
3、时间不同:2个案子可以在同一时间同一法庭开庭审理,这种情况叫合并审理.庭审是指开庭审理,它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陈述等;而庭询可能是指法庭询问,它一般是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也可以在开庭前进行。不一定是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刑事案件都是需要开庭来处理的,开庭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有的刑事犯罪可能没有那么严重,所以审判人员就会提前召开庭前会议,但是庭前会议很多人不了解。那么刑事庭前会议与开庭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有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刑事庭前会议与开庭的区别
庭前会议是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一种会议。 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即判决或裁定),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二、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程序有什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三条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第一百八十四条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三、开庭的具体步骤
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第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五,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庭前会议与开庭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庭前会议与开庭两者是存在很多区别的,一个是在庭前,一个是在审判中。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