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和申辩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法律分析:陈述和申辩与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行政复议是处罚后的救济措施,自述申辩是处罚前的自辩方式。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的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激活速度不同、表现方式不同、获得方式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陈述性知识
陈述性知识,也叫“描述性知识”。它是指个人具有有意识的提取线索,而能直接加以回忆和陈述的知识。
2、程序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是个人没有有意识提取线索,只能借助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论其存在的知识。
二、激活速度不同
1、陈述性知识
陈述性知识激活的速度比较慢,是一个有意的过程,需要学习者对有关事实进行再认或再现。
2、程序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激活的速度很快,是一种自动化了的信息变形的活动。
三、表现方式不同
1、陈述性知识
陈述性知识能够通过应用、回忆、再认以及与其他知识联系等方式来表现。
2、程序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必须通过各种操作步骤来表现。
四、获得方式不同
1、陈述性知识
陈述性知识可以通过媒体、讲座等形式习得(如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知识)。
2、程序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必须通过练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如骑自行车的技术)。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陈述性知识、百度百科-程序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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