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和"打听"的区别
用的环境不一样,可以说“问”包含“打听”。
“打听”一般用在找寻,比如找路、寻人的情况、寻以前发生的事。
而“问”主要是请教,比如不懂的问题。
当然有时候也串,“打听”可以说成“问”,“问”的范围比“打听”广,“打听”是狭义的“问”。
询问和讯问的两者区别于:1、询问的对象主要是证人,涉及自身利益不大,比较自愿作证,不能采取强制措施;2、讯问的对象大多是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人,由于涉及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意逃避或不愿意的成分,不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开展司法活动。讯问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进行的,询问主要是向证人了解有关案件事实进行的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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