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和逃税有什么区别?
在税务方面,我们经常会听到“偷税”、“逃税”这些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偷税和逃税有什么区别?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了解!
偷税和逃税有什么区别?
一、偷税罪和逃税罪一样吗?
目前,我国偷税罪已被逃税罪取代。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之所以发生偷逃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
因此,偷税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不同,新刑法采用了“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
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并将“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规定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此概括性描述显然比旧的规定更宽泛,更具有“口袋”性质,将更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认定。
尤其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偷税罪的刑罚适用原则
大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
层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层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
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一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
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另外,举报偷税漏税还会有奖励的!
奖励举报人的奖金,根据被举报案件追缴税款额度的大小确定:
(一)追缴税款1万元以下,在1000元以内发给奖金;
(二)追缴税款1万元以上(含1万元)3万元以下,奖金数额为1000元至3000元;
(三)追缴税款3万元以上(含3万元)6万元以下,奖金数额为3000元至6000元;
(四)追缴税款6万元以上(含6万元)10万元以下,奖金数额为6000元至1万元;
(五)追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30万元以下,奖金数额为1万元至3万元;
(六)追缴税款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在追缴税款的10%以内给予适当奖励,但更高奖金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节税、避税、逃税之间有什么区别?
避税是纳税人在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对实际财务进行改动,达到减少缴纳税款额度的目的;逃税主要是指纳税人采用非法手段,通过隐藏、造假等行为逃避缴纳税额。避税和逃税,虽然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二者却有明显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2)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后者仅为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各自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的目的的行为;后者则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一般情况下 不构成犯罪 ,严重的构成偷税罪,手段情节突出的可 构成抗税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逃税罪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税务法,而且这种行为也会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来进行判决,只要条件一旦构成必定就会接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节税、避税、逃税有3点不同:
一、三者的概述不同:
1、节税的概述: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着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纳税人通过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
2、避税的概述: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义务减至最低限度的行为。
3、逃税的概述: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
二、三者的性质不同:
1、节税的性质:节税活动使顺应法律意识的,与税法的本意相一致,它不但不影响税法的地位,反而会加强税法的地位。
2、避税的性质:避税是以非违法的手段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因此在相当程度上它与逃税一样危及国家税法,直接后果是将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间接后果是税收制度有失公平和社会腐败。
3、逃税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严重的构成偷税罪,手段情节突出的可构成抗税罪。
三、三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1、节税的适用对象:所有的纳税人。
2、避税的适用对象: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
3、逃税的适用对象: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百度百科-节税
百度百科-逃税
百度百科-避税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