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和起诉的区别
诉讼与起诉的区别有以下方面:
1、定义不同。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诉讼是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也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前者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后者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
2、过程不同。起诉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开端;而诉讼则是起诉、审查、开庭、判决,结案的整个过程。
3、引发原因不同。起诉是民事诉讼中纠纷产生了,开始起诉对方,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触犯刑法,公安局逮捕立案后,检察院根据情况向法院起诉,行政案件中,因为对裁决对复议的不满,开启行政诉讼后,开始起诉。
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宵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嵩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
诉讼权利:
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
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
7、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8、有请求法庭支持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笔录并申请补正的权利;
10、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予以承认或反驳提起反诉的权利;
11、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12、有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权利;
13、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机制大致差不多,最终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程序不同,一、诉讼有一审、不服可以二审、最后还有再审,而仲裁就是一裁终局,不服的话只能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中院不予撤销的,仲裁结果生效。二、是执行不一样,诉讼的执行由一审法院执行,而仲裁的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与法院诉讼有何区别?具体如何?
仲裁有劳动仲裁和商事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所以我们还是主要说商事仲裁。
总体来说,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纠纷的法律方式,取得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属于仲裁范围,例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的案件都不能仲裁,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再一个是程序问题,仲裁是一裁终局制,对仲裁是没有上诉方式。而诉讼是两审终审,对于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当然,仲裁和诉讼都收费,仲裁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处理费是比起诉讼费来的高。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依照当事人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但在一定情况下,解决争议的选择权就不在当事人手中。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的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
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说到这里,很多人还是不明白仲裁和诉讼的区别,那么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1、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
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
3、当事人权利不同。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
4、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并且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而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
5、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法院有规定。仲裁费比诉讼费高。
具体地讲,诉讼,是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解决案件依法定诉讼程序所进行的全部活动。而仲裁则是双方就他们之间的纠纷,约请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并具有一定权威的第三者来居中公断。我国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仲裁法,从原则和程序上规定了保证仲裁的公正性,与我国民事诉讼相比较,有着自身的优势和特点。
首先,仲裁协议确定了案件的惟一仲裁庭。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它不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且对法院和仲裁委员会的案件管辖权的区分亦有约束力。从而说明了仲裁与诉讼存在着受理案件的依据不同,案件受理范围与管辖规定不同。
其次,法律对仲裁裁决的质量有着监督作用,这对于保护包括败诉方当事人在内的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分有益。
众所周知,对仲裁裁决的质量监督权利,在我国交给了人民法院,我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 社会 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再次,仲裁的开庭和裁决,充分重视双方当事人的证据。一般地来说,取证无论是对仲裁还是对诉讼,应当是一个严肃科学的问题。我们知道,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一方当事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质证。这样,使得仲裁庭和法庭有着同样的采证权。问题在于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发生后,失去了对证据的有效质证。这也是诉讼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好在仲裁法比较重视仲裁庭的自行收集证据。
①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② 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③ 仲裁是一裁终局,费用比诉讼高;但强制执行还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① 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处理案件的专门法律活动,其作用在于解决 社会 系统中利益的冲突;
②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为原则,一审终审为例外的审级制度。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均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③ 必须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与法院诉讼都是纠纷解决方式。
只不过仲裁是发生纠纷以前或者发生纠纷以后,各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所做的一种选择,只有当事人各方都选择仲裁纠纷解决方式,且对仲裁机构做了明确纠纷解决方式,相应仲裁机构对该纠纷才有管辖权。
当然劳动争议仲裁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无法协商管辖权问题。
而法院诉讼是当事人各方未约定仲裁这种纠纷解决方式或者约定无效情况下,可以直接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与法院存在的区别很多:
法院是司法机关,中国的仲裁是事业单位。
法院作出判决是两审终审制。仲裁是一裁终局的。
法院里面的裁判人员是法官,而且他们都是专职的。仲裁机构的裁判人员是仲裁员,他们都是兼职的。
法院进行民商事案件审理的程序法是民事诉讼法。仲裁机构审理民商事案件所遵循的是仲裁规则。
法院作出裁判的依据是法律、习惯。仲裁可以根据合理性作出裁决。
法院可以直接处理财产保全,仲裁机构不能处理财产保全事情。
不知道您这里问的是劳动仲裁还是商事仲裁,我这边给您回答一下商事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1.两者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
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受理,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法院受理,监督机构是检察院。
2.一旦合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到法院再进行诉讼。
3.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则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
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则可以受理各类纠纷。
5.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申请撤销时法院一般不再从实体进行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
6.仲裁庭审理案件通常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7.两者收费不同。
诉讼费用在规定情形下可以减交、缓交、免交,而仲裁费没有相应规定。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在于:
一是法院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仲裁则实行协议管辖,充分体现了仲裁活动的自愿性。
二是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员,也不能超过管辖级别选择管辖法院,而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既可以选择仲裁机构。还可以选择仲裁员。
三是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除非当事人要求公开审理,诉讼则不同,实行公开审理。
四是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仲裁不得上诉,一裁即告终结。
主要有以下不同:管辖方式不同,组成方式不同,审理方式不同和制度的不同!
如法 科技 的如法君认为:
虽然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仲裁与诉讼有着显著的区别:
1、仲裁委员会属于民间机构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仲裁委员会作为民间组织,既不属于审判机关与不属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民间性是仲裁机构独立、公正的保障。
2、仲裁不受级别及地域管辖的限制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实行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具有强制性。仲裁尊重当事人意愿,实行约定管辖。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就不能再受理。
3、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采取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仲裁只适用于合同及财产纠纷
法院受案范围不仅包括民事案件,还包括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而仲裁委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5、仲裁更加灵活、自由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当事人不能选择法院和法官。而对于仲裁,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员、仲裁程序、仲裁地点、使用的语言和适用何种法律等。
除上述情形外,仲裁与诉讼在开庭审理、监督程序以及收费标准方面也存在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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