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抵法和直接转销法的区别
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的区别在于使用情况的不同。
直接转销法是指实际发生坏账损时,将其损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直接转销法简单、实用,为一些企业所采用。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
备抵法是期末在检查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的前提下,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将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并相应转销应收款项的方法。
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备抵法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收款项是按扣除坏账以后的可望收回的净额列示,能够避免虚增资产,较为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坏账准备科目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备抵科目,其贷方反映坏账准备的计提数,借方反映坏账准备的转销数或收回的以前年度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