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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和房产过户的联系和区别

一语惊醒梦中人1年前 (2023-12-05)阅读数 6#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房产机动车

一、广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是指在规定登记的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按照有关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产权登记狭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只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登记。

二、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三、产权登记与否是关系到房产过户能否进行的基本条件。

四、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机动车转籍和过户的区别

房产的过户方式有多种多样,但是对于二手房的交易来说基本就是分为两种,一种是房产过户,另一种是房产更名。别看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很多人却因为没搞懂两者的具体概念吃了很多不必要的亏。

一、房产更名

房产更名是指在不动产证没有办理好的前提下对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使房产的拥有者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发生转让。

房产更名的一大前提是“不动产证没有办理好”,通常存在于新房尚未交付或交付初期。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更名中存在着两个另类的情况,一种是在婚姻良好的情况下,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动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办理增名手续的,携带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此种情况不属于房产更名。

第二种情况是,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使房产的拥有者发生转变。

二、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房屋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三、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

1.操作方式

房产更名是通过开发商完成的,购房者在购房阶段通过更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转变成另一个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该过程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会发生变化。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房屋合同已经备案的,我们就需要去房管所办理合同更名。

而房产过户则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通过过户,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所有权人发生变化。

2.是否有不动产证

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更名行为,通过在开发商处登记备案,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

房产过户则是建立在拥有房屋不动产证的前提下的,通过转让房屋所有权实现过户的。

3.费用

无论是房产更名还是房产过户。在处理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房产更名是开发商在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之后,收取一定的更名费,之后,开发商会通知被更名者来共同办理不动产证。

相比房产更名收取的固定份费用,房产过户因为形式多样,在办理的过程中除了缴纳基本的费用之外,还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税费。

由于房产过户的种类较多,所以不同的过户方式,其手续也略有不同,而且不同的过户方式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是不同的。所以,房产过户要比房产更名复杂的多。

法律主观:

一、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与过户的区别

1、转移目标不同

机动车转出就是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打个比方,从北京转到上海叫转出或者转移。

机动车过户就是从一个人名下转到另一个人名下。打个比方,从a名下转到b名下。

2、需要相关人员不同

机动车转出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带上相关手续证件办理。

机动车过户需要过户人和被过户人同时在现场办理。

3、涉及范围不同

机动车转出不涉及买卖。

机动车过户可以是亲人、朋友之间赠与过户,也可以是买卖交易过户。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多少天内

从机动车交付时起转移。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产权登记和房产过户的联系和区别

三、机动车质押需要登记吗

不需要登记。机动车进行质押的,属于动产质押。动产质押只要在签订合同后交付就可以了,不需要登记。因此,只要写了质押合同,交付机动车,不必登记。如果是抵押的,可以去办理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与过户的区别有转移目标不同、需要相关人员不同、涉及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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