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竞价交易方式?与做市商制度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你好,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做市商交易制度可以分为集合竞价、连续交易和做市商制度。集合竞价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连续竞价制度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交易所对订单进行连续撮合,A股股票市场采用的就是这种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又分成垄断做市商制度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前者是指某一只证券只有一个做市商,后者是指一只证券至少有两名以上做市商,比如做市商制度的发源地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实行的就是竞争性做市商制度。
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有区别?
股市交易时间分为两个阶段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其中集合竞价的意思就是指在特定的时间之内,在这个特定的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采取撮合成交的竞价方式。
根据a股市场交易规定,集合竞价分为两个阶段,开盘集合竞价和收盘集合竞价,其中开盘集合竞价时间是从9:15分至9:25分在这个时间段称为早盘竞价;还有尾盘竞价时间是14:57分至15:00只有3分钟竞价。
开盘竞价和收盘竞价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撮合成交,股票在竞价的特征是撮合性的竞价,会综合竞价阶段所有买卖单,最终会以最大单量的股价作为开盘价或者收盘价。
举例子
某股票在开盘竞价时间9:15分至9:30分之间,张三在10元挂了10手卖单,而李四在9.9元挂了20手买单,老王在10.1元挂了20手卖单,此时老陈在9.8元挂了1000手卖单,而且9.8元以下的累积卖单撮合起来都不够1000手,这个时候老陈的1000手以9.8元买入,这个就是属于当天开盘价,属于低开开盘。
同理,某股票在收盘阶段进行确定收盘价的时候,方式都是一样的采取撮合成交,老陈在10.5元的时候挂了1万手卖单,意味着在尾盘竞价的时候,低于10.5元的买单加起来都不够1万手,最终会以老陈的最大一笔买单价10.5元作为收盘价,属于上涨收盘。
因此可以推断,股票集合竞价都是采取“撮合成交”的,所谓撮合成交都是会以在特定的竞价时间之内,会以最大的一张买卖单作为当天股价的开盘价和收盘价,这就是集合竞价的特征。
当然股票集合竞价会有一定的内在规定,想要在集合竞价阶段操作好,一定要弄清楚集合竞价的规定。早盘集合竞价在9:15分至9:20分的时间段,是可以进行进行挂单和撤单的,但在9:20分至9:25分的时间是只能挂单不能撤单,希望散户们要弄清楚。
还需要注意尾盘的集合竞价时间,股票尾盘竞价也是跟早盘9:20分至9:25分的规定一样,只能进行挂单,但不能进行撤单;在尾盘竞价时间,不管你挂的是买单还是卖单,只要下单之后不能进行撤单,这就是规定。
最后还需要弄懂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的成交区别,上面说过开盘或者收盘的集合竞价都是“撮合性”竞价成交的,而连续竞价成交规定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这些都是股票市场成交规则,希望分享出来给大家学习。
一、意义不同:
(1)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集合竞价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2)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二、交易方法不同:
(1)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2)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三、成交方式不同:
(1)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2)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
扩展资料:
1、连续竞价操作方法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一、竞价原则:
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的最终竞价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二、成交方案:
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而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视为无效委托。
2、集合竞价操作方法
第一步
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
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该支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百度百科-集合竞价
百度百科-连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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