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和函有什么区别?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和“函”都可以用来请求批准。
区别:
1、“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
2、“函”则是请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在实践中,往往遇到这种情况,需要请求批准的机关并非本机关的“直系”上级,而是“旁系”上级。
扩展资料:
函的主要特点:
沟通性
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灵活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
1、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
2、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单一性
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百度百科-函
“发”是指下行文,且属于比较重大的事项,常用于“通知”“意见”“办法”等文种的发文代字;如每年中央一号文件,就用“中发〔20**〕1号”作为发文字号。““字”在国家机关公文发文代字中一般不用。主要常见于原来法院判决书。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如协助函,可以不分系统、级别、地区、性质的机关之间的行文,机关之间需要彼此联系工作、沟通情况时,可以使用函这个文种。办指办公系列。
扩展资料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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