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如何继承给子女,子女如何分配房产,分配时要办哪些手续?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房产继承有两种方式:房产继承公证程序与房产继承诉讼程序。
1. ?有遗嘱,且所有继承人均认可遗嘱效力、均愿意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选择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更便捷。
2. ?有遗嘱,但任一继承人不认可遗嘱效力、不愿意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只能选择房产继承诉讼,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更节约。
3. ?没有遗嘱,但所有继承人就遗产继承可以达成一致的,选择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更便捷。
4. ?没有遗嘱,且所有继承人就遗产继承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选择房产继承诉讼,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更节约。
房产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划算
1、赠与方式:
赠与是最常见的房产过户方式,它最大的有优势在于房屋产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把房产赠与任何人。如果是家庭房产过户问题,在多子女情况下,父母可以选择将房产赠与任何人。但是,赠与的劣势在于需要缴纳3%-5%的契税,参考购房时的实际价格,并按赠与时建委最低指导价的计税依据综合去核定契税的具体价格。同时,因为有产权的转移,父母和子女双方还需要交纳印花税,根据目前法律相关规定,2021年底前减半征收,也就是办理赠与双方需要交纳0.025%的印花税。
如果赠与双方有亲属关系证明,个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都是免责或不征的。所以在缴税时需要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值得注意的是,在赠与时,受赠人须具有购房资质,否则无法赠与。
2、继承方式:
继承方式是亲属关系中房产过户较为划算的一种了。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的过户,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成本非常低,双方仅需要缴纳0.025%的印花税。其他税种均是免征或者不征的;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那么需要按规定缴纳3%-5%的契税,并提交继承公证书。子女将所继承房产再转让他人时需要考虑增值税的问题,如果子女名下有其他房产,那需要根据各地规定的不同,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注意,继承人不需要有购房资格就可以继承房产。
3、买卖方式:
如果采用买卖的方式把房产给子女,那么子女需要有当地购房资质,而且从父母出买入房子会对其未来再购房资质产生影响。根据家庭现有住房套数、住房面积、地区规定的不同,双方需要缴纳的契税也不相同。买卖相比其他两种方式,一二套有一定的税优,税负相对均衡,但是子女再转让时需要持有一定年限才能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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