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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的区别

小肉包1年前 (2023-12-10)阅读数 8#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要素被告人

法律主观:

第一节一般原则 第一条量刑的规范依据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条量刑的事实依据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第三条量刑的时空均衡原则量刑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 犯罪构成要件 、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应当基本平衡。 第四条量刑从轻规则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轻的量刑要素比率确定宣告刑。充分考虑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决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不得将多个从轻量刑要素合并为减轻量刑要素。 第五条量刑从重规则对被告人的从重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重要素及本意见确定的从重比例,综合决定宣告刑。 第六条量刑减轻规则在量刑要素未细化的前提下,对被告人的减轻处罚,应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选择适当的刑罚作为判定刑。 只具有单个减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一般只能下降一个法定刑,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40%。 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量刑要素或者既有减轻处罚量刑要素又有法定从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处罚的幅度可适当加大,但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20%。 第七条量刑均衡原则的适用量刑既要考虑主刑的细化与均衡,又要考虑附加刑的细化与均衡。 第八条量刑前提量刑的前提是查明影响量刑的一切事实,着重查明犯罪事实,在此基础上,全面、准确地提取对量刑起作用的要素。 第九条自由裁量权规则合议庭、独任庭在适用本意见确定拟定的宣告刑后,综合考虑个案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可行使10%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仅指主刑),确定最终的宣告刑。本分则另有规定的,适用分则规定。 第十条先例参照规则上级法院公布的案例,量刑时可以参照。 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的典型或特殊案例,可以作为处理同类案件的量刑参考。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与故意伤害罪量刑区别是什么

法律主观:

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的区别

判刑和缓刑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要服刑。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宣判后必须依法服刑,人身自由将被限制;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有一定的人身自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68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法律主观:

故意伤害罪轻伤量刑标准: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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