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翻唱发视频到网上侵权吗

乐乐1年前 (2023-12-10)阅读数 8#抖音技巧
文章标签著作权集体

法律分析:翻唱并录制视频传播的话,没经过事先的合法授权,会侵害词曲作者的表演者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同时还使用了伴奏,则还侵犯了录音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音乐版权有些复杂,所以导致一个很简单的行为,就会侵犯几个权利人的权利。但实际被权利人起诉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很低。现在网生内容的数量实在是太庞大了,普通的词曲版权人和唱片公司基本没能力进行全网监测自家歌曲被使用的情况,侵权行为被发现的几率极低;再加上维权成本高且耗时日久,所以权利人看到一个自然人翻唱没法确认赔偿能力的话,绝大多数时候会选择置之不理或私信你要求删了了事。真正起诉维权的极少,除非你的翻唱视频火了。也正是因为上面的原因,抖音、B站、全民K歌等翻唱泛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七条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授权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使用费的收取标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翻唱发视频到网上侵权吗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方式、权利义务、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