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与武警消防的区别
武警中有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这些统称公安现役部队,他们拥有武警的身份、编制、待遇、要求,属于现役军人,但不直接受武警总部的业务领导,由政府和公安部门领导,各省公安厅都有现役办,负责公安武警事务,各级政府和公安部(公安厅、局)都有一个副职领导负责管理消防部门。
公安部内部称武警消防部队(公安部消防局)为“7局”,说白了和武警总部没关系,和内卫武警是两个不同的部队,我们看到的XX省(市)武警总队(支队),实际上是XX省(市)武警内卫总队(支队),他是不管辖消防武警的,除非有一些应急的事情,比如暴动镇压、大规模自然灾害,才会由地方政府协同调动相互支援配合。
地方消防武警全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XX省总队,同时又称XX省公安厅消防局,现在消防的职责不仅要有防火灭火,还有应急救灾,所以,又称XX省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相当于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消防武警的人事任免一般由公安部消防局(公安厅消防局)决定,军级要报军委审批。
消防部队系武装警察体系现存的一个警种,是应急管理部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双重职能,新《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消防部队现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消防部队人员配额现为国家兵役编制,人员工资服装生活费由国防经费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由所在地方财政开支。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 ?武警消防 ?网页链接
1、管理:
消防(此处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受应急管理部的领导,武警是受中央军委领导。
2、身份:
消防(此处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不是现役军人,不具备军人身份,武警是属于现役军人。
3、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历史发展:
1、消防兵的前身为公安消防警察。1982年6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与此同时也代表着武警消防部队警种的诞生。他们既承担着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消防保卫任务,又担负应对非暴力突发事件、救援平民的职能。
2、1985年8月,公安部将全国消防部队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划出,归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至此,较长时间以来,消防部队归属武警序列,由公安机关领导与指挥。
3、直到2018年3月21日,国务院改革方案落地公布,公安消防部队转制敲定,现役官兵集体退役转制移交,其编制由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整体移交应急管理部,继续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4、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整体移交应急管理部队工作安排,2018年10月9日上午10时举行“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武警消防部队将成为一段载入史册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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