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和担保的区别
保证和担保的区别:
1、合同的内容不同。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合同是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内容;
2、合同的主体不同。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的性质不同。保证合同作为购房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着主从关系。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它本身不能独立存在。而保证保险合同与主合同之间不具有主从关系,两者处于并存关系。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便产生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合同表现为单务无偿合同,而保证保险合同则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保证的特点:
1、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保证不同于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形式,它是以保证人的信誉和不特定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债务人不得为自己的债务作保证;
3、保证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一样,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保证人有多个债权人,有保证的债权人并不比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
4、设立保证担保的程序较为简便。设立保证担保,不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因此,相对于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来说,保证具有手续简便、有利于当事人操作等优点。
综上所述,保证也属于担保的一种表现形式。担保除了保证之外,还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四种形式。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保证就是我们常说的人保或者信用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不同社会保障制度类型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保险与救助同为借助他人安定自身经济生活的一种方法。但是,两者的根本性质是不同的。
(一)提供保障的主体不同。
保险保障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是一种商业行为;救助包括民间救助和政府救助。民间救助由个人或单位提供,这类救助纯粹是一种施舍行为,一种慈善行为;而政府救助属于社会行为,通常被称为社会救济。
(二)提供保障的资金来源不同。
保险保障以保险基金为基础,主要来源于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其形成也有科学的数理依据,而且国家对保险公司有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规定。而民间救助的资金是救济方自己拥有的,因而救助资金的多少取决于救济方自身的财力。政府救助的资金则来源于国家财政,因而政府救助资金的多少取决于国家的财力。救助资金的来源限制了救济的时、地区、范围和数量。
(三)提供保障的可靠性不同。
保险以保险合同约束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任何一方违约都会受到惩罚,因而被保险方能得到及时可靠的保障;而民间救助则是一种单纯的临时性施舍,任何一方都不受法律约束。尤其对于救济人而言,其行为完全自由,是否救济、救济多少均由自己决定,因而被救助方所得到的保障只能是临时的、不稳定的,而且也是不可靠的。至于政府救助,虽然不是合同行为,但却受到法律的约束。政府不能任意决定是否救助、救助多少,因而政府救助是及时可靠的。
(四)提供的保障水平不同。
保险保障的水平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保险的补偿或给付水平要根据损失情况而定;同时,与投保人的交费水平直接相联系,因而能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得到充分的保障。而救济是单方面的行为,救济者与被救济者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民间救济更是一种单方的、无偿的授予行为。被救济方无须为获得救济而承担任何义务,因而救济的水平并不取决于被救济方的实际损失,而是取决于救济方的心愿和能力。至于政府救济,要依法实施,但一般救济标准很低,通常依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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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①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②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
③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
④优抚安置,是指政府对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废军人予以优待抚恤的制度;
⑤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
2、表现不同
①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等特点;
②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
③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
④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
⑤社会互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从税收方面给予的支持。
3、内容不同
①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②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
③社会福利不仅包括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待遇;
④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⑤社会互助包括工会妇联等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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