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哪些区别?
对于多数会计新人而言,处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问题时,容易将两者混淆。对于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应如何区分?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外包的概念:
劳务外包是发包方将其部分业务交由承包方完成,发包方按照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外包费用。外包的业务或工作内容一般为发包方的非核心业务。
劳务派遣概念:
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员工跟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直接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务报酬。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区别
1.管理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员工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管理,派遣用工需要遵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务外包中,外包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发包方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
2.核心要素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对工作结果不负责任,其一切成果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
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需要对工作成果负责,承包方只有完成工作成果才能取得相对应的费用,此外,外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与发包方无关。
3.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
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
4.法律适用不同
劳务派遣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
劳务外包依据的是合同法,给予当事人更多的尊重和意愿自由。
5.涉及法律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涉及到三重法律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
劳务外包仅涉及两重法律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承包方与其外包员工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
6.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对外包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
7.结算方式不同
劳务派遣的结算方式按照派遣员工的人数、工作时间、单价来确定。
劳务外包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合格工作量结算。
8.用工的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用于某个岗位或某个岗位的某几个人数。
劳务外包则是一个完整的部分。如某个部门、某个业务单元、某条生产线进行外包,其外包员工应当覆盖或者构成某个完整的功能。
9.会计处理不同
劳务派遣中人员工资直接计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
劳务外包中,承包方在发包方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外包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外包费用不纳入发包方的工资总额。
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外包合同属于派遣合同。两者的区别如下:
1、签订的对象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有劳动者和派遣公司签订,再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
2、签订的期限不同:劳动合同的订立期限一般较长,需要按要求建立试用期。劳务派遣不能太长,一般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工作了发放不同:劳动合同一般由公司直接按月支付。劳务派遣通常是用工单位将工资发放给派遣单位,再有派遣单位发放给员工。
4、所从事的岗位不同:劳动合同可以从事所有用人单位的岗位;派遣合同通常是适用于辅助性岗位。
5、福利不同: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劳务派遣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对于用工单位的好处
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是因为有如下的因素的催生:
1、有利于降低招聘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招聘工作完全可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或者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招聘中的大部分工作,这样可以减少很大一笔招聘开支。
2、有利于降低培训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同劳务公司一起完成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而劳务公司也愿意配合此项工作,而在此项工作中用人单位用较少的人力财力就可以完成培训工作并达到工作要求。
3、有利于降低薪酬支出。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的薪酬低支出,往往用来作为一种激励制度来体现。派遣员工(又称劳务工)经过努力工作或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转为正式员工(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这也是国家政策的趋向,而在实际用工中劳务工与正式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确实存在差异。劳务工除正常工资、年终双薪及法定的福利外一般不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及奖励。
4、是合法避税的一种手段。
5、有利于规避裁员(特别是用人单位大批量裁员)的风险,一旦用人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人力资源使用数量上的裁减,如果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必然引起劳动关系的解除,这种解除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经济补偿方面都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而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用人单位可以用提高管理费或双方约定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作为条件与劳务公司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劳务公司去承担由裁员而产生的大部分经济赔偿责任,从而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
6、有利于规避或防范其他劳动保护方面的风险。由于劳动者的无过错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或特殊劳动关系的解除(如因为不胜任工作、非因工疾病原因等)可能导致对其他员工产生负面影响,专业劳务派遣机构(劳务公司)
专业性和对劳动法律的熟悉性,可以有效地帮助用人单位摆脱上述困境,或风险在发生之前就由于有相应的防范措施而得到了化解。
7、有利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职能的变化,专业的劳动保障监督有助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的有效运用。劳务公司不论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还是从专业的劳动保障政策认知上都能起到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的作用。
专业的劳务公司的从业人员往往有很好的专业功底和多年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背景,是用人单位所不及的。因此从规范和健全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尤其是劳动关系方面的人力资源工作劳务公司能起到顾问和指导的作用;更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使用人单位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上,放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上,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运用及合理配置。
8、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用人灵活性和劳动法律保护对其制约的解缚性。
扩展资料:
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本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在本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用人单位应依法允许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等义务,并对派遣单位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
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但是本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做出了强制规定,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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