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异同
中国***依据革命和建设的不同时期社会矛盾的变化,制定了符合当时实际的土地政策,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
1931年,中共制定了“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革命路线。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1947年,中共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实行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我国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5.农业的地位和发展方向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要完成十五大确定的跨世纪发展的宏伟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持农业和农村的持续发展,保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
我国农村必须走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道路,为迎接挑战,农业发展必须保证落实以下几方面:①控制人口增长,保持农村人口稳定。②稳定党的农村基本政策,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中的基本制度确立下来。③实行科教兴国,推进农业现代化。④增加农业收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⑤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水力建设。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⑧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合作与交流。⑨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主要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在分配方面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集体和家庭有分有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取消了人民公社,又没有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而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生,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的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
1、《辞海》(1999年版)中对这两个概念的定义分别是:
土地革命: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政治上、经济上打倒地主阶级,解放农村生产力的革命。
土地改革运动:中国***领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2、高中《中国近代现代史》(下册)教材对这两个概念的表述可概括为: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1937年),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
土地改革运动,指解放战争时期(第三次国内革命)和建国初期党领导的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阶级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高中《中国近代现代史》(下册)解释应该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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