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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职和免职哪个严重

泡在奶味里1年前 (2023-12-15)阅读数 14#综合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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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免职和撤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性质不同,撤职是行政处分,而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无惩戒性质。 2、两者的条件不同,针对违法记录情节较为严重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后果的公务人员,可给予撤职;而免职处理可以是免去现任职务,或者是职务自行免去。 3、两者导致的后果不同,撤职导致的影响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任对应的级别和工资;如果是行政撤职期满解除之后,不视为恢复原有的职务、或原职级,但如果之后因表现良好职务晋升,对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则不会受原行政撤职处分的影响。 而免职,一般是不影响级别和工作的;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会受到一定的要影响,有的还会失去公职和工作。

法律客观:

1.《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2.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3.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解析两者的权力来源和后果)

免职与撤销的区别:1、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

2、撤职是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而免职,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

免职与撤职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人大常委会既有撤职权,也有免职权,但撤职与免职的性质不同,撤职是一种惩罚性行为,表明被撤职人员有重大过错,如违纪工作严重失误,甚至是有违法行为等。撤职与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的党纪政纪处分有所不同;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利,一旦撤销某官员的职务,没有复议、申诉、诉讼等救济途径,只能当一般公务员。因此,撤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种最严厉的监督手段。

3.免职有时不具有惩罚性,其适用于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轮岗交流、任职期满、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职务的行为。同时,问责免职也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公职人员,但相对于撤职而言,其过错程度要轻一些,或者其行为的性质还有待进一步查清核实,只是当时已不适于继续任职而先行免职。

4.提出主体不同

5.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的主体有三类:一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正职首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代表本机关签署,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二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免职和撤职是两个常见的管理行为,它们都是解除某个人的职务,但是它们的权力来源和后果有所不同。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探讨免职和撤职的区别,并且解析它们的权力来源和后果。

一、免职和撤职的定义

撤职和免职哪个严重

免职是指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对下属单位或者个人的职务进行解除的行为。免职是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的授权下进行的,是一种有权力的行为。

撤职是指对某个人的职务进行解除的行为,撤职是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的,是一种有程序的行为。撤职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包括调查、听证、审查等环节。

二、免职和撤职的权力来源

免职和撤职的权力来源不同。免职的权力来源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有权对下属单位或者个人的职务进行免职。撤职的权力来源是合法的程序,只有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才能对某个人的职务进行撤职。

三、免职和撤职的后果

免职和撤职的后果也有所不同。免职是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的授权下进行的,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有权对下属单位或者个人的职务进行免职。免职的后果是解除职务,被免职的人必须离开原工作岗位。

撤职是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的,撤职的后果是解除职务,被撤职的人必须离开原工作岗位。与免职不同的是,被撤职的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如果申诉成功,可以恢复原职务。

四、免职和撤职的操作步骤

免职和撤职的操作步骤也有所不同。免职是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的授权下进行的,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可以根据规定的程序对下属单位或者个人的职务进行免职。撤职是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的,需要经过调查、听证、审查等环节,才能对某个人的职务进行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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