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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制毒.运毒.贩毒.吸毒如何判刑

小肉包1年前 (2023-12-15)阅读数 10#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化学品毒品

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 鸦 片 一千克以上、 海 洛 因 或者 甲 基 苯 丙 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 毒 品 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 贩 毒 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 鸦 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海 洛 因 或者 甲 基 苯 丙 胺 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 毒 品 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 鸦 片 不满二百克、 海 洛 因 或者 甲 基 苯 丙 胺 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 毒 品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国制毒.运毒.贩毒.吸毒如何判刑

单位犯上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各有关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 毒 品 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未经处理的, 毒 品 数量累计计算

吸 毒 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吸毒成瘾人员,除上述治安管理处罚外,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对依照前述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规定进行社区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一、种类不同

1、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苯乙酸?2916340010、醋酸酐(乙酸酐) 2915240000、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2、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二、应用范围不同

1、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本身有毒性或者主要是在实验室使用。

2、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日常都会使用。

扩展资料

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麻黄素、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1-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脑、异黄樟脑、醋酸酐。?

易制毒化学品就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料和配剂, 既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日常生活,流入非法渠道又可用于制造毒品。

2012年9月15日前,我国列管了三类24个品种,第一类主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第二类、第三类主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配剂。根

据2012年8月29日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管制邻氯苯基环戊酮的公告,2012年9月15日起,邻氯苯基环戊酮也被列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加以管制。

无论是大麻、可卡因等植物天然毒品还是冰毒、摇头丸等合成化学毒品的加工都离不开易制毒化学品,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易制毒化学品就没有毒品。2008年3月开始施行的《禁毒法》第21条规定,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刑法》第35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减少毒品来源、解决毒品问题的釜底抽薪之计,理所当然成为各级人民政府、各禁毒主管部门工作重点之一。

百度百科-易制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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