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有什么用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二、实施范围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三)实施职务套改。
1、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工作步骤
( 一 ) 制定实施细则。各区、县(市)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报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 二 ) 确定人员范围。研究确定列入套改范围的单位和人员,报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 三 ) 实施职务套改。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警员职务套改建议名单,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由同级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审批表送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存入个人档案。其中拟套改到上一级职务的人员,由所在公安机关在审批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 四 ) 公布套改职务。警员职务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文公布。
( 五 ) 实施工资套改。职务确定后进行工资套改,具体办法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相关政策出台后制定。
有关问题
( 一 ) 本次职务套改完成后,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原则上在警员职务序列内交流和晋升。少数确因工作需要,需交流到综合管理机构或公安系统以外的,由接收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等人员确定拟任职务,并报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
( 二 )2011 年底前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套改到上一级职务条件的,可继续适用本次职务套改的政策。其职务调整在符合条件的次年上半年统一进行。
( 三 ) 森林公安机关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 四 ) 公安民警警员职务序列人员管理的有关问题,另行规定。 ?
社会保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
体制内干部实行分级管理,不同层级赋予相应的职责及待遇。很多体制外的人因此经常搞不清楚干部的级别对应关系,下面做个知识普及。
一、事业单位干部级别对应关系
(一)管理岗位:共10级
1、一级职员:对应正部级
2、二级职员:对应副部级
3、三级职员:对应正厅级
4、四级职员:对应副厅级
5、五级职员:对应正处级
6、六级职员:对应副处级
7、七级职员:对应正科级
8、八级职员:对应副科级
9、九级职员:对应科员
10、十级职员:对应办事员
(二)专技岗:共13级
1-4级为正高,5-7级为副高,8-10级为中级,11-13级为初级。专技职务没有明确的行政对应关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及经济待遇,大体可以将 正高与正处、副高与副处、中级与正科、初级与科员 对应起来,在转岗或调任时作为参照使用。
比如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正高可以调任正处或副处职务,副高可以调任副处或正科职务。专技岗转管理岗,具备正高职称可以转管理五级职员或六级职员;副高职称可以转管理六级职员,任满两年可以转管理五级职员;中级职称满两年可以转管理七级,任满三年可以转管理六级。
二、公务员级别对应关系
(一)综合管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1、职务10级:正国职、副国职、正部职、副部职、正厅职、副厅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
2、职级13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职务是领导,职级是待遇,只享受工资福利,不赋予职务职权。职级与职务的对应关系大致为:一级巡视员对应正厅,二级巡视员对应副厅,一二级调研员对应正处,三四级调研员对应副处,一二级主任科员对应正科,三四级主任科员对应副科,一级科员不变,二级科员与原来的办事员相当。
其中,在经济待遇上,一级调研员高于正处职,正处职又高于二级调研员,因此一级调研员有大正处,二级调研员有小正处的说法。以此类推,三级调研员是大副处,四级调研员是小副处;一级主任科员是大正科,二级主任科员是小正科;三级主任科员是大副科,四级主任科员是小副科。
(二)专业技术公务员职级
1、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高级主管: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高级主管: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高级主管: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高级主管: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管: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管: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管: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管: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专业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
(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
1、督办:对应二级巡视员
2、一级高级主办:对应一级调研员
3、二级高级主办:对应二级调研员
4、三级高级主办:对应三级调研员
5、四级高级主办:对应四级调研员
6、一级主办: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7、二级主办: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8、三级主办: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9、四级主办: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0、一级行政至法员:对应一级科员
11、二级行政执法员:对应二级科员
(四)执法勤务警员
1、一级警务专员: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警务专员: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高级警长: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高级警长: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高级警长: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高级警长: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警长: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警长: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警长: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警长: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一级警员:对应一级科员
12、二级警员:对应二级科员
(五)警务技术职级
1、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主任: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主任: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主任: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主任: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管: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管: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管: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管: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
(六)副省级城市行政级别
副省级城市因为享受省级框架的管理权限,内部有一套自定的干部行政级别管理模式,与干部常规级别对应关系为:
1、正市级:指四大班子正职级别,对应副部级;
2、副市级:指四大班子副职级别,对应正厅级;
3、正局级:指市直部门正职和城区四大班子正职,对应副厅级;
4、副局级:指市直部门副职、城区四大班子副职,对应正处级;
5、正处级:指市直部门内设处室正职、城区直属部门正职和街道正职、县四大班子正职。
处级以下干部行政级别与其他地区保持一致。
三、军职与地方行政级别对应关系
军队职务与军衔与地方行政级别本无关联,但因为长期有军队干部专业地方担任领导职务,并且参照设置行政级别,军职便与地方有了默认的对应关系。
1、军委主席:对应正国级
2、军委副主席:对应副国级
3、军委委员:介于副国级和正部级之间
4、战区正职:对应正部级
5、战区副职:对应副部级
6、正军职:对应副部级
7、副军职:介于副部和正厅之间
8、正师职:对应正厅级
9、副师职:对应副厅级
10、正团职:对应正处级
11、副团职:对应副处级
12、正营职:对应正科级
13、副营职:对应副科级
14、正连职及以下:对应科员
上述对应关系仅仅是理论上的,且多以工资关系对应为主,具体转业能安排何种职务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来源:人事工作者转载于网络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