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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居住证和申报居住证有什么区别

泡在奶味里1年前 (2023-12-15)阅读数 16#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居住证暂住证

1、申报居住登记,就是在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是不发放居住证的。

2、而申领居住证,就是提供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你所居住派出所去办理居住证,他们受理后,会颁发居住证的。

申报和申领居住证是有区别的,申报的意思是你还没有通过审核,还正在申报办理居住证的过程,而申领的意思是,你的居住证已经通过审核了,可以办理下来了,那这时候你就可以选择申领居住证了。

按照规定居住登记是由房东申报或者由房管所工作人员上门登记的,不需要你去办理。居住证是一个证件,需要居住登记满1年、且社保连续满一年,才能自己去申请和办理;(或满足其他条件)并且居住证的也不是一直有效,需要你每一年都去签注,否则就会终止使用功能。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如下:

申领居住证和申报居住证有什么区别

1、福利区别,暂住证是用来对人口进行管理的一个手段,不附带任何福利。居住证为外来人口提供就学、生育、劳动等多方面福利待遇,并于落户政策挂钩;2、办理要求区别,暂住证办理要求低,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办理,而居住证的申请门槛较高;

3、落户区别,暂住证不能成为落户的依据,而居住证可以。办理落户,居住证是基础;

4、服务对象不同,暂住证是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角度进行暂住人口登记,以防范管理为主。居住证是公民办理的在居住地享受常住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体现的是从管理到服务的观念转变;

5、证件有效期不同,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临时或长期两种;暂住证的使用权限是固定的。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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