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妾和正房地位有什么区别?
中国古代其实并不是实行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说,只有正房才是真正的妻,妾并不是真正的妻,这就注定了正房与妾的法律和社会地位存在重大区别。正房凭借与夫的夫妻关系,对外分享丈夫社会地位和财富,其地位通常被视为与丈夫等同,高于地位仅次于其丈夫的其它男性,比如亲王的正房,地位高于郡王。对内则是女主人,地位仅次于丈夫,高于其它一切家庭成员,包括儿子。如果丈夫去世,正室在分配财产方面有巨大发言权,继任的家庭男主人不管是否自己亲生的儿子,都要把她作为孝道的主要目标来尊从。妾与夫不是平等的夫妻关系,而是一种半夫妻半主仆的关系,因此不能分享夫的社会地位。“妾”这个字,从辛从女,本意就是罪女,即女奴的意思。在奴隶制时代的良贱制度中,妻为良,妾为贱,妾不仅与夫有一定主仆关系,与妻也一样,所以妾的对内地位也低下,甚至比自己亲生儿子都低。你看过红楼梦就知道,贾环的地位都比赵姨娘高。妾唯一比正房“占便宜”的地方是,如果夫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被判灭九族,那正房由于是真正的妻族,她的父族和母族都要被抄斩。而妾由于不是真正的妻,只有她本人作为夫的家庭成员被杀,她娘家人不会受到牵连。可见,古代封建宗法制度中,夫与正室是法律承认的社会关系,而夫与妾更像是一种私人和临时性的关系。因此,正室和娶与出都是很隆重的事,而妾就简单多了,以至于有的男人先娶妾后娶妻,而且娶妾简单而且对妾的条件要求不高。妾提高身份的唯一途径就是生育。妾如无生育,能否进族谱都两说着,一旦生育,则算是真正与夫建立了亲缘关系,哪怕只生女儿,社会地位也能上个台阶。如果有儿子,那地位当然就更高了,等于在家庭里开了一房,如果未来这一支子孙繁多,她在族谱中的地位就会很高。但妾即使生子,也不能与正室PK。因为正室生的叫嫡子,妾生的不过是庶子,只有嫡子才有继承父亲财产和爵位的权利,庶子没有继承权,嫡子与庶子间也是存在一定主与仆、良与贱的关系的,哪怕妾先生下长子,也照样没用。最运气的妾,是待正房早逝后被扶正,并且正房无嫡子,这样她的长子就有望获得继续权了。在这种极品情况下,她可望获得与正房一样的历史地位。地位差这么多,要不中国古代数千年来,每个妾都盼着正房早S,每个庶子都盼着嫡子早亡呢!
妾和妻在地位上有什么区别
1、纳妾又称娶妾,即纳入作为妾的女性的婚外性行为。又称填房。在中国古代存在一夫一妻多妾制。
2、由来:“妾”字为会意字。从辛,从女。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而有罪之人及沦为奴隶。又称姨太、陪房、偏房、侧室、妾侍,亦有小老婆的俗称,以及如夫人的雅称,主要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妻的婚外女性配偶。
3、在中国历史上,妾所生的子女称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称为嫡出,一般情况下,除非正妻无子女,否则庶出子女没有爵位及宗族继承权。流动财产上庶出子女拥有部分财产继承权,但一般低于嫡出子女。《大明律》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
妻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只能有一个,相对来说可以与丈夫平起平坐,妻生的儿子是嫡出;妾可以有很多,地位低于妻,妾生的儿子是庶出。
妻,意为男子的配偶。早在周代,“妻”是指庶人配偶或宫中女御。如《礼记·曲礼》记载: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 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1]
妻还被称为“内助”,意为帮助丈夫处理家庭内部事务的人。“贤内助”成为好妻子的美称。旧时对别人谦称自己妻子为“拙内”、“贱内”。而在官职较高的阶层中对妻子的称呼却反映出等级制度来。如诸侯之妻称“夫人”,在诸侯面前自称“寡小君”,汉代以后王公大臣之妻称夫人,唐、宋、明、清各朝还对高官的母亲或妻子加封,称诰命夫人。
妾,作为名词,指女奴,或旧时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作为动词,谓役使如女奴,或娶为小妻。作为代词,是旧时女子自称的谦词。妾亦为姓氏,见《万姓统谱·叶韵》。[1]
妾主要指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妻的,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又称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等。在其他东方国家(如东亚、印度、阿拉伯世界)也有或曾有过类似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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